評論員陳廣江
1月24日,記者從三亞市110指揮中心獲悉,此前尋親成功后被生母微信拉黑的河北男孩劉學州服藥自殺,于當日凌晨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是一個令人分外痛心的尋親故事。從網上尋親到尋親成功卻被二次遺棄,從置身輿論漩渦慘遭網暴到“把生命還給這個世界”,短短一個多月時間,這個年僅17歲的尋親男孩歷盡世態炎涼、人情冷暖,當希望一次次破滅之后,他選擇離開這個世界。
一個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當壓力超過臨界值,其努力營造的“堅強”會瞬間崩塌。在數千字長文中,劉學州歷數了種種不幸和不公:出生時被父母賣掉做彩禮、四歲時養父母意外雙亡、小學二年級開始寄宿學校、上學期間遭同學欺凌和男老師猥褻、尋親成功后被二次遺棄、被生父母顛倒黑白后遭網暴……種種“稻草”疊加在一起,徹底擊垮了這個“努力發光”的堅強男孩。
劉學州留下的微博長文,既是與這個世界的告別信,又是一份含淚泣血的控訴書。誰該為劉學州之死負責?類似悲劇又該如何避免?還有多少尋親的孩子面臨著無家可歸的窘境?在消逝的生命面前,一個個問號倍顯沉重。
劉學州之死系個案,但背后的問題不容忽視。早在2015年2月,時任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坦言,懲治預防拐賣兒童犯罪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特點,采取偷盜、強搶、誘騙方式實施拐賣兒童犯罪的發案數量明顯下降,大部分被拐兒童系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繼而被“人販子”收買、販賣。因此,有時警方破案解救出被拐兒童后,親生父母無人認領,收養戶舍不得放,福利院不愿接收,案件善后工作陷入無法退回也無法前行的困局。
不是所有父親都是孫海洋,也不是所有母親都是李芳。生而不養,恐怕是為人父母者最大的惡。不管什么原因,親生父母賣孩子都是對親情、人性、法律的巨大傷害,理應受到法律懲罰。此外,劉學州長文中提到的猥褻者以及那些惡意攻擊者也應付出代價。據報道,河北、山西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對于這類深陷困境的孩子,需要相關部門、救助機構、公益組織以及社會大眾提供支持和幫助。如果有關方面及時伸援手,悲劇或許可以避免。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社會共識,也是法律原則,任何時候都別隨意指責一個孩子,不要逼迫他們做出兩難選擇,更不要把鍵盤變成傷人的匕首。在最近的幾起尋親故事中,網絡暴力總是如影隨形,值得全社會警惕。
但愿悲劇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