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云南普洱市張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劃分智慧班和普通班,智慧班的學生需要花5800元購買平板電腦。經省政府核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普洱市有關部門已責令該校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智慧班與普通班分班,督促該校向719名學生退還了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并將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教學資源收回,供統一教學使用。
又見“買平板定分班”!思茅區第四中學的操作和之前被通報的案例并無二致,可謂手段低劣、影響惡劣。通報顯示,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該校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將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分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個智慧班的719名學生按照5800元/套標準購買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資源服務。截至督查時,719名學生已每人繳納3400元。
近年來,國家和地方三令五申,嚴禁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平板電腦或教育APP,學校不得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家委會等名義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同時,教育部門也反復強調,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
但在個別地方,禁令被當成了耳旁風,各種“買平板定分班”事件時有發生且如出一轍,既給家長增加負擔,又傷害教育公平,加重社會的教育焦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問責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次事件中,通報并未提及問責追責情況,如此偏軟的處理,當地有關方面能否做到“舉一反三”“加強監管”,讓人心里沒底。
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分班,既是對教育公平的傷害,也是對教育信息化的曲解。同時,這種操作也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比如,每人5800元的定價是怎么來的、校方和企業的合作有無貓膩等問題也應有個說法。問責追責只是手段,履責盡責才是目的,通過精準追責問責,不僅可以警醒一片,還有助于查短板、補漏洞。
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技術和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平板電腦進校園、進課堂自然也不是什么洪水猛獸。要把好事辦好,需要相關部門和學校加強對信息化終端設備及軟件的管理,建立完善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的審核監管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防止違規亂收費、暗箱操作等亂象。 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