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興
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資產和經濟規模不斷發展壯大,收益持續增加,成為農村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徑和實現共同富裕強有力的依靠。
天衢新區長河街道共有“13+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即13個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1個集團(山東簸箕劉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年末街道所轄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總額10.36億元,總收入1.11億元。近年來,長河街道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各項政策和制度,依托經管站構建了全方位集體經濟組織監管體系,保障了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健康運行。在資金管理方面,強化了賬戶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實現集體收支“去現金化”、集體經濟組織“零現金”結算;在資產管理方面,嚴把登記關、票決關和招標關,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要求;在資源管理方面,逐社建立合同臺賬、資產資源臺賬,將資源資產情況錄入農經“三資”管理系統,通過成立山東農交中心天衢新區長河街道工作站,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產權交易機制,規范集體資產交易行為,大型資產資源的處置、租賃等嚴格落實“應進必進”;將集體企業的印鑒收歸經管站統一管理,每季度由企業提供資產負債表和收支明細表,將集體企業的賬目納入定期審計范圍。
與此同時,我們也注意到,當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還面臨一些問題,如管理人員市場化理念滯后,存在固步自封現象;經濟組織經營方式單一,缺乏產業支撐,限制了發展;農村集體資產資金管理不到位,經濟合同和財務管理尚不規范等。需要采取積極措施,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財物監管,嚴控風險,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質量發展。一要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層建設。強化村黨組織領導地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選拔須經鄉鎮(街道)黨(工)委提名推薦,并進行縣(區)級聯審后,按照有關法規和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進行選舉或任免。二要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將債務管理、集體經營性收入情況等作為重點審計內容,縣(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鄉鎮(街道)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至少實現“三年一審”。三要從源頭加強風險管控。建立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負面清單制度、村集體事務和支出清單制度,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堅持量力而行、防止收不抵支。四要規范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預決算、資金管理、債務管控、開支審批、收益分配、財務公開、內部控制、會計檔案管理等制度。五要加強村集體資金管理。探索引入村集體存量資金統一存放管理競爭機制,在確保資金安全前提下增加集體資金收益。六要實現分級預警管理。依托農村“三資”平臺探索完善村集體資產資金監管預警功能,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產權交易、經濟合同履行、債權債務、收支平衡等情況劃分不同風險等級,實現分級預警,提高風險管控實效。
(作者系天衢新區長河街道黨工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