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調委員,作為恩城鎮調委會主任的蘇朋田就是這樣,每天跟老百姓打交道,作處理群眾糾紛的“和事佬”,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化解矛盾、消除紛爭,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
蘇朋田,自2011年擔任平原縣司法局恩城司法所所長兼恩城鎮人民調委會主任以來,每年經他主持調解的糾紛達100件以上,成功率99%以上,協議履約率100%,從未發生因調解不及時或不當導致事態激化、民轉刑等情況。
他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充分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為全鎮的社會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曾被評為2015年德州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2017年度山東省優秀人民調解員。近日,他又被評為2018年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行家里手,以理服人
5月14日下午,恩城鎮司法所大廳,剛剛獲得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的蘇朋田,正忙著給一對因土地產生矛盾糾紛的鄰里進行調解。他耐心細致地做著兩方的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雙方均做出讓步,握手言和,三四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問到蘇朋田調解工作的竅門,他指了指辦公桌上那摞厚厚的法律讀本。他深知作為一名基層人民調解員,必須掌握各種法律知識,在調解工作中,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調解、以理服人。只有自身素質過硬了才能更好的為人民群眾服務。
他利用工作之余系統地學習了《民法總則》、《人民調解法》、《婚姻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識,堅持邊學邊干,這使得他在工作中得心應手,嫻熟地運用法理和情理,公正合理地處理問題,圓滿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并且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模式,逐漸成為了行家里手、業務精英。
貼近百姓,以誠感人
認真傾聽問題,真誠對待群眾,是蘇明田調解工作的又一“法寶”。工作中,他尤其注重對案情的前期調查,有的案件常常跑幾次,甚至十幾次,加班加點是常有的事。但他始終任勞任怨,堅持群眾工作無小事,“做好每一件調解工作,是我份內的事情。 ”
2017年4月,恩城鎮某村因土地承包問題發生了一起糾紛案件,當事人來到人民調委會尋求幫助。蘇明田首先安撫好當事人的激動情緒,然后耐心細致地詢問當事人產生矛盾糾紛的根結。
原來,該村王某彬等10戶村民于2012年與原村支部書記王某忠以非常低廉的價格簽訂10年林地承包合同,并繳納承包費。同年,新任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將原有的10戶承包合同廢除,按每年每畝400元的價格重新發包,時間為10年,并由各戶補齊差額。王某彬當時告知村委會同意此價格,但不再補交剩余款項只承包2年,承包期為2012年至2013年底。但合同到期后兩年,王某彬未將土地交歸村集體且始終沒有繳納承包費。
蘇朋田多次到村干部、群眾家中進行走訪調查,憑借著掌握的第一手資料,確保調查結果公平公正的同時,對王某彬耐心明法析理,以案釋法。最終,經過幾個月大量的調解工作,雙方終于達成協議,王某彬同意以每年每畝400元的價格補交兩年的土地承包費,并將土地交歸村集體。問題最終得以妥善解決,有效預防了矛盾激化。
親情疏導,以情動人
在調解崗位上,他憑借熟練的調解技巧和為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積極為轄區村民化解糾紛,通過靈活運用“冷處理法” “換位思考法” “案例引導法”“親情疏導法”等多種方式解決各類型的矛盾糾紛。
2017年11月的一天,兩位老人顫顫巍巍地來到恩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蘇朋田趕緊攙扶兩位老人坐下,并遞上兩杯熱水,耐心地聽兩位老人的苦衷。
原來,兩位老人的三兒子因與兩位老人產生過矛盾,一直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得知情況后,蘇朋田首先對其兒子明之以法,向他詳細講解《民法總則》中有關贍養的規定,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違背法律。同時,從親情的角度展開勸說,教育其懂得換位思考、學會感恩。
勸說過程中,兩位老人的兒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留下了愧疚的淚水。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原來關系緊張的父子和好如初,兩位老人激動地熱淚盈眶。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蘇朋田常說:“解開群眾心里的疙瘩,我的心里也舒坦。看著大家皺著眉頭來,帶著微笑走,這是對我工作最大的肯定。 ”群眾利益無小事,如何更好的化解群眾心結是一門學問,每調解完一起糾紛,他都認真從調解程序、調解技巧、控制現場局面等方面進行探討和總結,不斷提高糾紛調處的水平與成功率。
盡管沒有高唱的贊歌,沒有鮮花與掌聲,經常面對紛繁蕪雜的矛盾糾紛,但蘇朋田憑借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熱忱和信念,用真情與友愛架起了與群眾的連心橋,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和事佬”。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