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現場取證
德州新聞網訊(平原融媒記者 姚清乙)疫情、行政處罰、行政加罰,一系列疊加因素的影響,讓平原縣的一家民營企業幾乎瀕臨破產。平原縣檢察院積極踐行“穿透式”監督理念,發揮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作用,通過舉辦聽證會的方式,成功化解了這場歷時一年半的行政爭議,企業實現“絕處逢生”。
走進位于平原縣的德州鑫圣包裝有限公司車間,這里機器轟鳴,工人們干勁十足。企業最近接連簽下兩筆大單。然而,就在前不久,因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加處罰款決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導致企業流動資金緊張,企業法人陳秀玲差點到了崩潰的邊緣。
“那種無助,那種絕望。沒人能理解,我一宿一宿地在這轉。”德州鑫圣包裝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陳秀玲說。
危機始于2018年,陳秀玲的公司發生一起安全事故,相關行政部門對公司及負責人分別作出35萬元、4.68萬元的行政處罰。后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未能及時全額繳納罰款,原處罰機關又作出了加處罰款決定。這對企業來講無疑雪上加霜,陳秀玲因為不服原處罰決定及加處罰款決定,抱著最后一絲希望來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當時到的是我的辦公室,企業負責人在整個描述案件的過程語言、神情都處于顛倒恍惚的狀態,精神壓力也比較大。當時反映企業因資金周轉的問題,受行政處罰,還有受擔保貸款的影響,導致貸款下不來;同時,企業正在洽談著幾個大的訂單,如果拿不到流動資金的話,那么企業就面臨破產的風險。”平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安小剛介紹說。
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真正實現“事了政和人和”。在充分調查后,平原縣檢察院決定對案件進行公開聽證,邀請法律專業人員、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為聽證員,并請有關審判人員、企業駐地政府人員列席聽證會。
“經過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介紹案件調查情況,雙方當事人展示證據,相互質證,聽證員發問和集體評議等環節。聽證員一致認為對該企業的原行政處罰符合法律規定,處罰適當。同時根據調查質證的事實,并依據法律規定,同時考慮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實際情況,加處罰款決定依法可以撤銷。”平原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宋振璐說。
最終,爭議雙方當事人對原行政處罰尚未執行部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涉案企業先行繳納5萬元罰款,剩余20萬元罰款于2020年10月底前分兩次繳納完畢。
“通過這個聽證會,對我們這個執法監管部門來說,觸動也很大,使我們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同時,也找到了嚴格執法與服務企業發展的切合點。”平原縣應急管理局執法大隊大隊長高軍說。
“現在看看行政部門的處罰應該是對的,通過聽證員的講解,檢察院的領導耐心做我的工作,我也認識到了這一點。在應急管理局領導的指導下,我們把這些該做防護的都及時調整到位,工人們也及時的培訓、演練。”德州鑫圣包裝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陳秀玲說。
目前,陳秀玲的企業已順利復工復產,52名工人返回崗位。受疫情影響的訂單頁陸續恢復,工廠生產重新步入正軌。
“法律規定它不是冰冷的,它是有溫度的。法律的執行它也不是僵硬的,它是有自由裁量權的。就這個案件來說,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如何更多考量它的情理因素,也是體現了中央的推進復工復產,包括我們上級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的一個司法導向。”安小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