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李安英)隨著禁酒駕工作的常態化和社會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大,“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交通安全常識可謂婦孺皆知,可仍有個別駕駛人對酒后駕駛心存僥幸、明知故犯。9月1日,平原交警大隊就查處這樣一位駕駛人,因喝了一瓶啤酒后駕車,除了罰款、記分,其駕駛證也被強制降級,不能再繼續從事開重型半掛牽引汽車的職業,丟了“飯碗”。
??? 33歲的常某持有A2型駕駛證,多年來一直給別人開重型半掛牽引汽車養家。依靠這一“手藝”,其家境日漸殷實,年前還買了一輛二手轎車,躋身于“有車一族”。9月1日下午,他駕駛著一輛重型半掛牽引汽車從湖南歸來,長途跋涉舟車勞頓的他明知酒后不能駕車,但仍心存僥幸,晚飯時忍不住喝了一瓶啤酒。
??? 20時許,酒足飯飽的常某開著二手轎車回家。當其快到城區水泥廠路口時,見路口有交警檢查過往車輛,心虛的他急忙熄滅大燈調轉車頭,而這時發現異常的交警迅速趕上將其控制住。看到酒精檢測儀上吹出25.6mg/100ml的結果,常某一下子就蔫了。他再三懇求執勤交警照顧,但法不容情,執勤交警還是依法將他的駕駛證暫扣,移交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處理。
??? 次日,常某在平原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接受了因酒后駕駛受到的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并且交警根據相關規定,將其持有的“A2型駕駛證”強制降為“B1、B2型駕駛證”,這也意味著常某自此沒有駕駛重型半掛牽引汽車的資格了。
??? 交警提示,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號令)第六十八條規定:持有準駕車型A1、A2、B1、B2型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強制降級。在此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駕車出行,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一次不經意的交通違法,有可能會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