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王志強? 通訊員 祖丙山 杜清躍)如果有人以月息2%-3%的高息向你籌款,那你可要留心了,千萬別認為這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有人就是用這樣的高息作為誘餌,集資詐騙數百萬元,眾多市民因此上當受騙。日前,涉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進(化名)被平原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 犯罪嫌疑人王進于2012年7月在濟南注冊資金成立山東某投資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2012年10月來到平原縣成立山東某投資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自任負責人。山東某平原分公司成立后,王進通過制作宣傳彩頁、散發小廣告等方式向社會做虛假宣傳其集團下轄10余家子公司,資產過億,員工3000余人,產品暢銷2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此“暗示極富投資潛力”。
??? 同時,王進以月息2分到3分不等的高額利息為誘餌,以簽訂委托理財合同為手段,向社會吸收巨額資金達七百余萬元。2013年5月王進攜款潛逃,廣大儲戶紛紛報案。王進向公眾做虛假宣傳,導致社會大眾在不明真相情況下,將巨額資金交與其山東某平原分公司,之后更換手機號碼,攜款潛逃,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為涉嫌集資詐騙罪。
??? 經平原縣檢察院立案監督后,平原縣公安局及時立案偵查,并將涉嫌犯罪的王進上網追逃。半個月后,潛逃近三個月之久的王進被成功抓獲。2013年9月,涉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進被平原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 平原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一定到正規的金融機構存取款,切不可貪圖高息,輕信騙子的謊言,到一些以高息為誘餌、以理財做掩護的投資公司存取巨額現金,以免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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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應理解為“非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