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縣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加強執法執勤和公務用車管理的指示要求,從嚴把派車、行車和養車“三關”著手,規范車輛管理,嚴禁違規用車、違章行車、公車私用,取得明顯成效。
??? 嚴把“派車關”。縣法院依據有關規定,制定了《車輛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要求車輛僅限于警務和公務活動使用,出車前,審批人向用車人和駕駛員提出安全要求,明確帶車人及其安全責任,交代注意事項,促使用車人和駕駛員出車中始終繃緊安全行車弦。
??? 嚴把“行車關”。縣法院落實了“三控”:控車速。以紀律的形式規定,除執行特殊任務外,對行車車速進行了詳細規定;控路線。派車單上注明出發目的地和需經過的高速、國道、省道、縣道、鄉村公路路線,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擅自改變;控停放。中途或到達目的地時,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或停車場,嚴禁停放在高速公路上和飯店門前等場所。
??? 嚴把“養車關”。縣法院把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制度,堅持做到了日常常保養、動前先檢查、歸場既維護,確保車輛出動無隱患,入庫保安全,始終保持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劉英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