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嵇磊)1月29日,平原縣水利局掛牌成立。平原縣委常委、副縣長潘風雷出席掛牌儀式。
平原縣水利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水資源的保護、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節約用水政策,負責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負責水資源監測,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主要河流、水庫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歸口管理荒丘、荒灘、荒溝的治理開發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