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董娟唐欣)11月3日,走進平原縣德原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大廳擺放的《鄉鎮(街道)職責任務清單(試行)》格外醒目。“上面明確了街道‘該干什么活兒、能辦什么事、應擔什么責’,有了這個清單,工作就更規范、更明白了。”平原縣德原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主任毛香云說。
平原縣是我市鎮街職責任務清單編制工作的試點縣,為此,平原縣委編辦根據省市指導目錄,積極組織鄉鎮(街道)及縣直部門開展職責任務清單編制工作。目前,全縣12個鄉鎮(街道)已全部編制形成《平原縣鄉鎮(街道)職責任務清單(試行)》,并在各便民服務中心顯著位置進行擺放。
據統計,《清單》共涉及7個類別181項具體事項,逐項明確了責任機構、責任人及聯系方式,明確了鄉鎮(街道)法定職責、承辦任務、配合事項,為構建“照清單履職、依清單辦事”的鄉鎮(街道)履職精細化管理制度體系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