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姜廣富 通訊員 曹現華)“現在開庭……”5月5日上午,在縣法院第一審判庭,隨著法槌敲響,一起合作協議糾紛案件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坐在審判臺上,身著法官服擔任審判長的是黨組成員、副院長陶明東法官。
??? 庭審中,合議庭讓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并針對案件事實細節詳細進行了詢問,查清了案件事實。對庭審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合議。庭下,合議庭還將對該案著重進行調解,力爭案結事了人和。
??? 今年以來,為適應司法改革形勢要求,縣法院積極探索、廣泛調研,打破過去院領導只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的“批案”而不親自“辦案”的工作模式,全力推進院、庭長常態化辦案機制。結合工作實際,縣法院制定了《關于探索實踐綜合審判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院、庭長年度辦案基數,規定院長每年參加合議庭或獨任審理案件不得少于 5件,副院長不得少于 12件,庭長不得低于本庭法官平均辦案數量;案件類型主要以疑難復雜案件、新類型案件以及社會影響力大、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為主,也可按照工作經歷和業務特長,安排審理其它類型的案件。同時,要求院、庭長破除行政管理辦案思維,逐步下放裁判文書的簽發權,并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及時了解和掌握審判工作中的最新動態,注重總結審判、執行工作經驗。
??? “隨著司法改革的持續推進,越來越多的班子成員走出辦公室,走向審判庭,開始擔任主審法官,并親自參與案件的審理,這是法官職能的一種回歸,班子成員身先士卒、帶頭辦案,也用實際行動落實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要求。 ”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說。
??? 院長辦案樹標桿,審判質效大提升。該項制度實施以來,今年前四個月院長辦案20件、庭長辦案467件,占全院結案數的31%,涉及民商、刑事、行政、執行等多個領域,不僅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而且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整體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