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巡察辦2018年3月28日
2018年3月21日至24日,四個縣委巡察組分別向縣衛計局、縣教育局、縣金融辦、潘店鎮4個單位反饋了巡察情況,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縣委巡察組全體成員、被巡察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反饋會議,各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并作了表態發言。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17年9月至10月,縣委巡察組分別對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金融辦和潘店鎮4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巡察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縣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察情況匯報,并向縣委報告了巡察情況。本輪巡察共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問題88個,干部問題線索32件,并已按規定轉縣紀委等單位處理。
縣委第一巡察組巡察縣衛生局黨組發現的主要問題:黨的領導弱化,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黨的建設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機關黨建弱化;全面從嚴治黨力度有待加強,黨組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力,對黨員干部監督管理不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存在違規報銷個人電話費、報銷旅游景點門票、購買禮品、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公務接待費用過高等問題;執行財經紀律不規范,存在公款私存、績效工資發放不規范等問題。
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縣教育局黨組發現的主要問題: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落實不力,系統內多名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黨的建設弱化,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黨務干部配備不到位;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班子民主議事決策不規范,大宗采購未實行招投標;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坐支預算外收入,擠占學生作業本款用于辦公經費,收取商業回扣,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旅游、公務接待不規范等問題;機關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紀律執行不嚴格,存在“庸懶散”現象;縣直中小學、鄉鎮教育辦公室存在扣發病休教師工資用作辦公經費、違規報銷、違規發放補助獎金等問題。
縣委第三巡察組巡察縣金融辦黨支部發現的主要問題:黨的領導弱化,領導班子作用發揮不充分,對重要會議、講話精神傳達不及時,黨組織生活不嚴肅不真實;黨的建設缺失,重業務輕黨建,黨組織不健全,民主集體制落實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濫發津補貼、公款旅游、婚喪喜慶事宜不按規定報告等“四風”問題時有發生;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不力,對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違反程序設立機構、配備干部,中介機構、協會學會與本單位未脫鉤,部分工作人員違規兼職、從事經營性活動;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違規報銷、亂收費等問題。
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潘店鎮黨委發現的主要問題:政治站位不高,黨的領導弱化,政治理論學習自覺性不強,政治敏銳性不高,對政治巡察認識不足;黨建工作不實,黨的建設虛化,黨內政治生活質量不高,黨內組織生活不規范,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重業務輕黨建,三會一課制度沒有嚴格落實,違反黨費收繳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交納黨費,選人用人方面存在超編和混編混崗問題;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實,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少、總結少,主體責任清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沒有落實;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三轉不到位,監督方式單一,執紀審查能力不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落實婚喪喜慶事宜制度不嚴格等問題;違反財經紀律,存在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購手續、收據入賬、報銷不規范等問題;違反群眾紀律,存在搭車收取群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問題;對村干部監管不嚴,存在虛報糧食直補面積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等問題。
四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就如何做好反饋整改工作作了表態發言,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組的反饋意見和提出的建議,扎實做好整改工作,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自查自糾,深入查擺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增強黨員干部規矩意識、廉政意識、紀律意識,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