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少軍通訊員趙雙)近日,縣人民法院成功審結了2起黃河流域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名被告人分別獲刑并進行了民事賠償。這也是我市首例黃河流域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安某軍于2021年9月17日,在齊河黃河水鄉國家濕地公園內,用舊電瓶、逆變器、軟鐵絲等架設電網電野兔,電死野兔7只。被告人王某明與楊某于2022年1月,攜帶頭燈、弓弩、彈珠等作案工具,分別駕駛、乘坐二輪摩托車,在祝阿鎮肖屯村等地獵殺野鴿8只。經鑒定,被告人安某軍捕殺的野兔為蒙古兔,被告人王某明與楊某二人捕殺的野鴿學名珠頸斑鳩,均屬《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野生動物。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安某軍、王某明和楊某在齊河縣禁獵區、禁獵期內實施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2款規定,破壞了黃河流域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對該2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現場提供相關證據,法庭調查嚴謹細致,全程重點突出、規范有序。通過庭審,被告人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表示認罪認罰,同時對因非法狩獵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賠償。法官經過審理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