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智群通訊員王健)7月30日,慶云縣法院執行干警來到距離縣城4公里的慶云鎮陳瑞芝村,為該村36名農民工集中兌付執行款,同時通過法院一案一賬戶系統,為路遠不能及時到場領錢的11名外地農民工發放案款。
據了解,47名農民工所在企業涉及多起經濟糾紛,企業財產被依法判決給河北朱某,47名農民工拖欠的工資無法落實,案件陷入僵局。后經慶云縣法院多方協調,朱某同意以債務轉移形式撥付47名農民工工資50余萬元,并足額兌付,案件執行完畢。
為保證效果,慶云縣法院研究后決定:由執行法官入村發放案件款。該院執行局局長劉振介紹,如果群眾到法院領取執行款,需要在法院簽字后再去銀行取錢,最近連日高溫,這無疑會讓群眾更辛苦。入村發放可以保證案款以更安全快捷的方式發到農民工手中,讓群眾少跑腿,在家門口領到錢。而且,該案申請執行人大部分集中在同一個村,因打工時間長短不一,每個人執行款數額有差別,現場兌付有助于解答大家疑惑,提高司法公信力。“連村都沒出,在家門口領到了執行款,法官們真是我們的貼心人。 ”農民工劉某說。
集中兌付結束后,不少村民提出了不同的法律疑問,法官們順勢而為,現場舉行了一場“法律大講堂”。執行法官劉建華現場授課,向廣大農民朋友詳細講解了什么是“執行難”,什么是“執行不能”以及二者的區別,向大家普及了執行常識和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的一些具體做法。不僅如此,慶云縣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還為群眾發放了有關執行方面的宣傳單頁,耐心講解群眾的相關問題,切實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農民工合法權益實現與否,直接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司法公信力。我院自今年1月以來,先后開展10余次集中執行活動,集中發放涉民生案件案款,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下一步,我們既要多措并舉,加大執行力度,又要開展形式多樣的便民活動,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溫度。 ”劉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