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系著老百姓的身體健康,雖然國家已經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但是部分不良商家卻對法律熟視無睹,依然不斷生產、銷售、經營對消費者健康有害的假冒、劣質的食品,對此找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加強監督管理的實效性,將有利于百姓的健康,有利于社會的發展?!?月8日, 市政協委員、德州瑞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蘇永濱說。
蘇永濱認為,受到“價格便宜”消費觀念的影響,很多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不會特別考慮食品安全問題,而是注重價格上的“便宜”,這就讓不法商販有機可乘,讓一些使用過量食用色素、防腐劑等添加劑的食品,流入市場。監管手段有限,對生產、銷售、販賣不合格不衛生的食品企業的監管力度過小。當前,基層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受到技術、設備、人員等方面的限制,在查處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時,往往難以提供精準有效的檢測結果,導致監管事件最終不了了之。同時,即便是查出有違法行為,監管方法也僅限于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涉事企業和機構繳納罰款后就能再次進行生產,生產出的產品質量是否能合格,仍存在疑問。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沒有商業道德只圖經濟利益。賺快錢,快賺錢,用廉價材料生產食品,被發現就挪地方故技重施。
蘇永濱建議,積極進行宣傳,幫助消費者提升食品安全消費意識,幫助消費者掌握鑒別劣質食品的方法,讓消費者成為食品安全監督戰線上的先鋒兵。同時多渠道多媒介幫助消費者了解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如何求助,求助哪個部門,讓不法商販受到應有的制裁。提升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實力,建立健全食品監管網絡,提高整體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能力,突出重點環節,加大監管打擊處罰力度,圍繞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校園周邊、餐飲行業等關鍵地帶,依法從嚴待久食品生產、經營的黑窩點和無證攤販,依法追究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銷售企業的違法行為。提升執法履職能力,不僅要事后管理,更要事前監督。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檢查檢測工作,及時了解市場動態,為消費者把好食品安全關。
記者|李智群 董天力 通訊員|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