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德州市道德模范、樂陵市人民檢察院李春利——“群眾有需要我必義無反顧”
□本報記者石秀秀
7月31日,在樂陵市光榮院,李春利和戰(zhàn)友為這里的孤老優(yōu)撫對象送去了15臺小型收音機和30把扇子。得知光榮院需要1名志愿者定期為老人理發(fā),李春利當(dāng)即應(yīng)允下來。
今年58歲的李春利是樂陵市人民檢察院工會副主席,是一名有著37年黨齡的老黨員,工作之余常參加志愿服務(wù)活動。去年6月,他在馬頰河中救起2名落水兒童,見義勇為的事跡被廣泛傳播,被評為第八屆德州市道德模范。
事情還要從去年6月27日說起。當(dāng)天下午,李春利在樂陵文廟廣場為老年人義務(wù)理發(fā),由于天氣悶熱,便到馬頰河李連池段河邊清理身上的碎頭發(fā)渣。這時,正在河里淺水區(qū)玩耍的2名兒童不慎滑入深水區(qū),深水區(qū)最深處達(dá)4米,兩個孩子拼命掙扎。李春利見狀一個猛子扎入水中,奮力游到落水兒童身邊,將第一個孩子推到岸邊后,又折返回去救起第二個孩子。
上岸后,李春利和其他市民一起拍打孩子后背,孩子們將水吐出,意識清醒、沒有受傷。這時,兩個孩子的母親趕到,李春利便離開了現(xiàn)場。這一幕恰巧被同事劉建梅看到,“李春利為人低調(diào),若不是我看到,他見義勇為的事情是不會向大家說的。”劉建梅豎起了大拇指。
這種見義勇為的事情李春利做了不僅一件:他曾救助過被摩托車撞成重傷的市民,將肇事司機追回交給交警,并將傷者送到醫(yī)院救治;曾勸說因土地糾紛欲跳河輕生的老人,并幫其解決了問題;還曾勇敢制止了一群打架斗毆的人……
因為樂于助人、見義勇為,李春利先后獲德州市見義勇為模范提名獎、平安德州建設(shè)先進個人、樂陵市人民滿意政法干警、樂陵市第一屆十大好人等稱號。“我是一名共產(chǎn)黨員,就應(yīng)該帶頭為群眾辦實事。群眾有需要,我必義無反顧。”李春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