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簡介
??? 崔書江,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審判員,四年共審結民事二審案件832件,調解撤訴率高達80%以上,真正達到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目的。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廳、省工會、省高院授予 “全省公正執法標兵”、“富民興魯勞動獎章”、“山東省民事審判先進個人”和“山東省優秀法官”榮譽稱號。
??? 法官應該有社會責任感,既要尊重法律,又要尊重當事人的需求,細心揣摩各方當事人的心理期待平衡點,真心實意地去化解、緩解雙方矛盾的癥結,讓當事人勝敗皆服、促進社會和諧,這是一名法官義不容辭的義務!
??? 崔書江,德州市中院民一庭審判長,在德州市兩級法院中,被稱為調解能手。他在從事民事審判四年多時間里,審結民事二審案件752件,調撤案件611件,調解撤訴率高達80%以上。其中2009年度審理案件230件,調撤案件190件,調解撤訴率高達82.3%,且審結的案件無一上訪、申訴,真正達到了定紛止爭,勝敗皆服,案結事了,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一個“心系百姓好法官”的光輝形象。
??? 崔書江審理的都是二審案件,且大多涉及群眾切實利益,與群眾生活、社會安定密切相關的民間糾紛,這些案件使他認識到,調解是消除雙方積怨、化解矛盾糾紛的一種有效辦案方式,雖然調解一起案件要比判決更費時費力,但調解不但可以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而且通過這種方式真正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案結事了,有效控制當事人纏訪纏訴現象,減輕群眾的訟訴之累。幾年來,崔書江同志以平民法官的形象,以其樸素、和藹可親的工作作風和百姓拉近距離、打成一片,經常深入田間地頭、百姓家中,犧牲了休息時間,犧牲了節假日,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拉家常的方式巡回辦案,在調解時,用法律和耐心說服當事人,不機械辦案,把依法辦案和解決問題結合起來,樹立了廉潔、公正、正派的法官形象,并樂此不疲,甘之如飴。
??? 2009年,他接手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被上訴人以上訴人開車將其撞傷為由到法院起訴,因雙方彼此相識,發生車禍后,上訴人便駛離現場,雙方均都未報警。只是在其親戚的主持下,領著被上訴人在縣城一家私人醫院,簡單CT檢查無明顯異常后簡單治療后回家休息。半月后,被上訴人仍不見好轉,到德州人民醫院檢查“左肩胛骨骨折”,司法鑒定機關鑒定為十級傷殘。被上訴人除德州人民醫院檢查結論和司法鑒定書外,提供不出任何關聯證據,并且時過境遷已半月有余,上訴人否認被上訴人骨折與自己有任何聯系,拒絕賠償,一審判決后當事人上訴至中院。細心的崔書江在辦案過程中卻沒有僅憑書面證據草率定案,而是先后組織雙方當事人五次進行耐心調解,雙方均被他這種真誠的辦案精神打動了,上訴人終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承認與被上訴人發生車禍后,通過其親戚始終知情被上訴人的骨折系車禍造成這件事,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達成調解協議,上訴人賠償被上訴人11000元,并主動履行調解協議。
??? 當別人問起崔書江做調解工作有什么“訣竅”、“高招”時,他搖搖頭說:“我出身農村家庭,熟悉鄉風民俗,老百姓就在我的心中,這就是我最大的訣竅”!樸實的語言道出了民事法官的追求和責任,那就是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老百姓打官司不是目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只有把老百姓的糾紛解決好,以和諧的方式解決紛爭、實現案結事了,就能真正得到老百姓的擁護和愛戴。 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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