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仇晶 濟南報道
每當您選購新鮮果蔬時,是否曾有過農殘超標的擔憂?是否曾對網購農產品的真實性和安全性存疑?如今,這些問題有了更為有力的解決方案。9月26日上午,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重點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農藥管理、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網絡銷售和農產品溯源管理等方面問題,拿出破解之法,回應關切辦實事。《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農藥超標、高殘留等頑疾,《條例》規定,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不得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超劑量、超范圍使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堅持“嚴”字當頭,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依法設置了較嚴厲的處罰。同時,對一般農藥的管理也明確要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農藥使用指導、服務工作,建立健全農藥安全、合理使用制度。
山東不僅是農業大省,更是眾多知名特色農產品的故鄉,比如棗莊石榴、沾化冬棗等,這些產品以其獨特的風味和高質量贏得了市場的認可。為了進一步推動品質提升,《條例》鼓勵各地結合自身優勢,加快品種培育、品質提升及品牌打造。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高品質、高附加值農產品的同時,也促進了當地農民增收致富。
針對線上交易農產品遇到的質量問題,《條例》也有著相關規定。其特別強調了對網絡平臺上農產品銷售者的監管力度,突出“兩手抓、兩手硬”,要求農產品網絡銷售者在其網絡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要公示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同時,進一步壓實網絡平臺經營者責任,要求其應當對入網銷售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依法加強管理”。
為了讓消費者吃得更放心,《條例》注重嚴格落實上位法要求,重點加強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和追溯信息管理。修法過程中,增加規定有關部門應當推廣應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加強追溯信息在線監控和實地核查,對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列入追溯目錄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完成平臺注冊,及時上傳、完善生產記錄等追溯信息。同時,明文鼓勵有條件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通過生成二維碼等方式向社會公開產品名稱、產地、生產日期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對于非食用畜禽胴體處理,《條例》更是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創新性規定——只有經過無害化處理后才能進入流通環節,將禁止性行為明確為“人工養殖的貂、狐、貉等非食用畜禽胴體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并依法設置相應處罰。此舉在國內尚屬首例,極大提升了整個產業鏈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