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記者從山東省應急廳了解到,為加強應急管理專家管理并發揮其作用,有效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本月起,山東全面施行《山東省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專家團隊由應急管理咨詢專家和應急管理專家兩類組成,前者主要負責在應急管理重大決策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方面提供權威咨詢服務;后者側重于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具體工作領域提供技術支撐。其中,應急管理咨詢專家應具有深厚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由省應急廳在全國范圍內邀請。應急管理專家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精力和時間上能夠保證參加專家活動,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專家實行聘任制,每屆聘期3年。
專家在執行委派任務時,有權進入相關現場進行調查、調閱有關文件或技術資料、參加相關會議并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有權在不受他人干預的情況下自主做出政策咨詢、技術審查結論或鑒定意見,并按規定獲得專家勞動報酬。
(大眾新聞記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