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5項主要任務,加快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
2027年全省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將達20個左右
為加快推進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的意見》,聚力推進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整合提升、產業集聚、創新賦能、綠色發展和開放合作,為打造現代海洋經濟發展高地提供堅實支撐。
《意見》明確,到2027年,全省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水平大幅提升,全省15個主要海洋產業增加值增幅明顯高于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增幅。全省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數量達到20個左右,產值超100億元的集聚區達到10個左右,主營業務收入超10億元的企業達到50個左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覆蓋率達到98%左右;集聚區內省級以上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達到50家以上。到2030年,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達到30個左右,成為帶動全省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撐主體。
《意見》聚焦優化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布局、推動海洋特色產業加速集聚、增強海洋產業創新能力、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升集聚區開放合作水平等5項主要任務作出詳細部署。
優化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布局方面,分類推進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支持培育一批現代海洋漁業集聚區,因地制宜打造海洋制造相關產業集聚區,支持沿海市立足自身優勢打造海洋服務業集聚區。建立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梯次培育機制,每年擇優推進一批符合條件的集聚區建設。優先支持海洋新興產業集聚區建設,適當放寬海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水綜合利用等海洋新興產業集聚區培育標準。
推動海洋特色產業加速集聚方面,我省將指導各市明確各集聚區主導產業發展方向,逐步建立基本覆蓋全省海洋主要產業的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體系。推動各地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差異化發展,原則上全省同類產業集聚區不超過3個,每市同類產業集聚區不超過1個,每個集聚區重點發展1個海洋主導產業。建立完善集聚區主導產業培育機制,將集聚區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納入海洋強省建設重點項目庫,整合各類政策資源賦能培育一批領航鏈主企業。引導支持集聚區龍頭骨干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主導產品更新換代和質量提升。
為提升集聚區開放合作水平,我省將打破集聚區行政區劃限制,探索異地合作共建產業集聚區。加強跨區域產業集聚區對接合作,積極發展飛地經濟,定向承接產業轉移。鼓勵和引導省內同類產業集聚區聯合組建產業聯盟或研發聯盟等,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等融合互動。深化集聚區協同聯動,建立多層級、多領域人才合作機制,推動人才共育共引共用。支持集聚區內企業實行集約化采購、共有品牌等多種合作共享模式,打造產業利益共同體。
《意見》指出,集聚區建設原則上以省級以上開發區、產業園區(功能區)為載體,陸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平方公里,優先選取管理機構明確、區域界限清晰、海洋主導產業鮮明、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的區域,嚴格按照申報標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