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高忠祥閆中勝報道
德州新聞網訊 2021年12月27日,區檢察院特邀心理輔導師王燕再次來到涉法家庭未成年人張某宏的家,為他進行心理輔導,并帶去學習用品和書籍。看著張某宏開心的笑臉,王燕心中的石頭也落了地。
事情源于一場家庭悲劇。 2020年9月12日,我區某村村民劉某云與丈夫張某林發生爭執,張某林失手將妻子殺害。 2021年6月21日,張某林被判處無期徒刑。
鑒于該案屬于重大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對本案予以高度關注,對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情況進行調查關注。
經查,張某林家中有兩名未成年人需要撫養,其中長子張某宏15歲,次女張某佳10歲。案發后,張某宏暫由舅舅劉某祥撫養,張某佳暫由其爺爺撫養,一家人僅靠種地維持生計,家庭生活十分困難,這引起區檢察院高度關注。
一起刑事案件導致兩名未成年人失去法定監護人,區檢察院立即啟動相關司法程序介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第36條規定,檢察官認真考量法理,綜合考慮倫理道德,認為應重新為兩名孩子指定監護人。據此,區檢察院向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民政局為其指定監護人。
檢察建議書發出后,相關部門對未成年人近親屬家庭狀況進行深入調查,并向相關人員普及法律規定。在征得各方同意后,2021年8月25日,區民政局、兩名孩子所在鎮政府和村委會依法為孩子指定了監護人。
案件宣告終結,但檢察官的幫扶還在繼續。鑒于兩名孩子的生活現狀,檢察官認為,監護人只能解決他們的基本生存問題,孩子的教育、心理狀況以及后續成長等一系列問題仍亟待解決。
為兩名孩子依法申請4萬元國家司法救助資金;協調校方對他們進行生活補助;量身定制心理輔導計劃,委托心理輔導師定期提供一對一疏導……檢察官的一系列司法救助、心理撫慰,讓兩名孩子有了健康成長的沃土。“在本案中,我們堅持未成年人特殊、優先、全面保護原則,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既著眼于幫助其擺脫生活面臨的急迫困難,又關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區檢察院代檢察長李茜說。
不僅這一起案件,近年來,區檢察院在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礎上,辦案中主動協調醫療、民政、教育等各界力量,引入心理咨詢專業人士,為涉法或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綜合救助。同時,轉變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將國家司法救助融入辦案,防止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貧、因案返貧。2019年以來,該院共向4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6.5萬元,為10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