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宣傳全覆蓋,嚴懲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記者路龍帥本報通訊員劉銘黃娟
去年底,德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布了《德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按照《條例》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經開區全年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條例》公布以來,經開區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壓實責任,各級各部門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確保“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公共安全零事故”。
線上線下齊發力
禁燃宣傳全覆蓋
“大爺您知道嗎?從1月1日起,我們轄區內無論什么時候都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您好,這是禁燃煙花爆竹的宣傳日歷,請您拿好……”春節前夕,宋官屯街道全體機關干部、網格員走上大街小巷開展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
自《條例》公布以來,經開區抓好宣傳發動這一首要環節,要求各鎮街、部門發揮好黨員干部的輻射帶動和宣傳作用,全面動員黨員干部、禁放工作志愿者、物業保安等深入開展進社區(村居)、進企業、進單位、進小區活動,廣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長河街道除發放告知書和宣傳資料、張貼宣傳頁和宣傳畫之外,還與轄區內小區物業、沿街門市簽訂了煙花爆竹禁燃責任書,在人流量大的區域以及轄區小區的醒目位置上,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條幅,確保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各小區宣傳禁燃條幅準時張貼到位。
據悉,我區各鎮街部門注重宣傳的時效性、靈活性和針對性,既用足條幅、公告、宣傳欄等傳統宣傳形式,又運用網站、微信、短信、公交車載電視、出租車廣告屏等,持續發布《條例》有關內容,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我區還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違法性,力爭做到報紙期期有“文”、廣播天天有“聲”、電視天天有“影”,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民警全員上崗
嚴懲違規燃放行為
2月12日,農歷大年初一,宋官屯街道小申新村居委會辦公室格外冷清,只有新城社區警務室的4名工作人員,他們負責包保小申新村,從除夕開始,24小時輪流值守,守護小區平安。
“這個春節是咱們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第一年,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小區安全的同時,抓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也是今年的重點任務。”新城社區警務室警長代玉強說,在重點節假日,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全員出動,采用民警包保小區的方法,在全區130余個小區,定人、定崗不間斷巡邏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前期我們做了很多宣傳工作,社區居民基本了解了禁燃禁放規定。擔心有疏漏,昨天我們在小區里又增加了不少宣傳條幅。”民警方俊鵬說。
春節前,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全體民警就開始行動,進小區、進村莊,開展立崗、巡邏,兌換居民存放的煙花爆竹、處罰違規燃放等行為。
2月11日晚9時30分許,經開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和巡警大隊民警在轄區某小區南門巡邏時,發現一男子燃放禮花彈。派出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對該男子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經開公安分局對發現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第一時間現場處理。對工作中發現、有關部門移交、群眾舉報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無論是燃放人有何種理由、何種特殊情況,絕不姑息,堅決打消極少數人的僥幸心理,從根本上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截至目前,共處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1起。
街道部門聯合行動
綜合施治成效明顯
“往年春節,小區里路面上到處都是鞭炮碎屑,今年,我們社區一個放鞭炮的都沒有!”2月18日,宋官屯街道劉集社區居民劉秀英說,這個春節小區不僅安靜了,而且也更干凈了。
“春節期間,我們實行一級禁放管控,街道組織專人對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個公園廣場等,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巡查。”宋官屯街道相關負責人馬立廣說,為做好禁燃禁放工作,街道不少干部主動放棄休假,巡查勸導,確保轄區煙花爆竹零燃放。
為從源頭上消除煙花爆竹帶來的安全隱患,減少居民的損失。春節前,宋官屯街道還在各社區統一設置煙花爆竹置換點,購買了洗衣液、透明皂和衛生抽紙等生活用品,用來置換居民家中存放的煙花爆竹。對接收的煙花爆竹他們按要求安排專人管理,防止二次流失、發生意外,并按規定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行銷毀。
同時,我區各街道聯合區綜合執法部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所有相關經營性場所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對可能存在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及原材料的重點地區和場所部位,強化排查整治;嚴打嚴控違法行為,減少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此外,我區在春節前還發布通告,倡導在禁燃區域內不焚燒冥幣紙錢、紙扎物等祭祀用品,進一步凈化城市環境,樹立清新、整潔的良好城市形象。
“整個假期都沒什么垃圾,到處都干干凈凈的。”負責晶華大道東方紅路路段的環衛工人張相紅說,“不放鞭炮以后,沒有了碎紙片、煙灰,不僅我們環衛工人輕松了,大家都能過一個干凈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