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陳潔茹)1月13日,縣司法局對長官司法所管理的社區矯正人員王某某開出違反社區矯正規定警告決定書,這是我縣司法局今年開出的首張罰單。
??? 王某某,24歲,2014年11月因販賣毒品罪被從山東省武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2014年11月21日開始接受社區矯正。在矯正期間,王某表現一直良好,服從司法所管理,按時到司法所報到,參加學習、社區服務等活動。但從2015年12月開始,王某某無故不參加司法所組織的社區服務,抱著“大墻之外無約束”的心理,王某某連續20多天既沒按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去向,也未按規定到司法所遞交書面思想匯報,且沒有電話告知原因。 1月8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催促其到司法所報到,均不理睬,并抵觸司法所對其依法實行的社區矯正管理。
??? 為樹立社區矯正執法權威,嚴肅矯正紀律,長官鎮司法所提請縣司法局對王某某給予警告處罰。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決定給予社區矯正人員王某某警告處分;并告知其在三次警告后,將被提請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 經過教育與懲罰,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保證今后一定遵守社區矯正相關制度的規定,主動接受監管,加強自我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 縣社區矯正管理局自社區矯正工作開展以來,堅持“寬嚴相濟”的社區矯正政策,對公然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游走于違法邊緣的社區矯正人員加強警示教育,加大處罰力度,有效遏制了脫管、漏管和再犯罪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