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孫艷霞 翟萍)3月28日,時集鎮農民王玉林跨進了縣法院的大門高興地說:“我一年多都沒有要回來的工資,沒想到法院不到兩天就給追回來了。 ”
??? 1月份以來,縣法院為服務春耕生產主動搭建為農服務平臺,共受理涉農案件30件,審結27件,其中調解25件,巡回就地辦案2件,執行涉農案件標的20多萬元。簡化立案審批手續,加強訴訟指導和風險告知,對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由法官深入田間地頭巡回立案,并提供上門立案、電話立案等,方便農民群眾參與訴訟,涉農案件當日立案率達100%;擴大司法救助范圍,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符合法定救助條件的農民當事人,依法減、緩、免訴訟費用,切實保障經濟困難的涉訴群眾無錢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贏官司。對經濟確實有困難的農民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1.35萬元;對生產、銷售偽劣種子、化肥、農藥和盜竊農民牲畜、生產工具、生活資料和破壞農田水利、電力生產設施等危害春耕生產和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活動進行嚴厲打擊和制裁,維持農資市場秩序,為農民挽回損失8萬余元;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對訴訟到法院的涉農糾紛,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在審理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和鄉鎮、村委會的作用,盡量達成調解協議,當場履行兌現,不耽誤春耕生產,最大限度降低因訴訟周期過長給農業生產帶來的不利影響。涉農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98.6%,調解結案率達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