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司法局:違規社區矯正人員受警告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柴晶晶
??? 德州新聞網訊 日前,寧津縣司法局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的社區矯正人員李某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 李某,因交通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緩刑考驗期2012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4日。 李某無視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不能正確對待社區服刑,認為大墻之外無約束,不按時到司法所報道,經多次督促后仍不改正。為了警示教育社區矯正人員,加大矯正人員的法制教育,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給予其警告處分一次。同時,告知其在3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司法局將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這一舉措不僅起了警示教育作用,而且有效地遏制社區矯正人員擅自外出等違反社區矯正監管規定現象的發生。 (司法局辦公室)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系,著作權人發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