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波系濟南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2022年4月28日在集中隔離期間核酸檢測陽性,經專家組會診確定為無癥狀感染者,已轉運至定點醫(yī)院隔離治療?,F將其在禹活動軌跡公告如下:
據本人自述和初步流調,4月22日19時-21時張某波與同行人員閆某國、陳某(22日下午自濟南入禹,26日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在禹城市十里望鎮(zhèn)商貿港西側老韓家燒烤共同用餐(室內),當時鄰桌約有4桌共同就餐人員。用餐后,陳某、閆某國離開餐館,張某波繼續(xù)在該餐館與李某凱、程某偉一起用餐,約22時左右吃完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3日9:30左右,在店鋪附近倉庫接其職工金某駕車去齊河縣。約15:30左右駕車離開齊河縣返回禹城,約16時30左右到禹返回自家店鋪。19時左右,三人(張某波、金某、閆某國)前往白記拉面館(禹城市保健院附近)吃晚飯。金某在面館旁頤壽園蜂產品超市(19時22分)購買酒水。3人在餐館吃飯時店內顧客不多,且鄰桌無其他顧客。直至21時吃完晚餐,閆某國開車將張某波、金某送回家中后未再出門。
4月24日8時左右張某波駕車去十里望衛(wèi)生院進行核酸檢測,采樣時間8時46分。做完核酸檢測后返回其店鋪內,未再外出,期間無顧客進入。約12時左右駕車到超意興十里望店購買午餐送回家中,后又返回店鋪內,中午與其職工閆某國共用在店鋪內用午餐(由閆某國在王莊街粉絲牛肉湯代買午飯),兩人一直在店內聊天,店鋪內無顧客進入,中途曾到自己車內休息,后在店鋪內直到19時30分左右,后駕車返回家中,未再外出,途中未下車無購物史。
4月25日8時左右,張某波駕車載其妻子趙某芝,女兒張某新駕車去其店鋪內,約9:50左右駕車前往美萱理發(fā)店(大禹學院對過)理發(fā),10:03進店,10:37離店。約11:21在十里望衛(wèi)生院接種第三針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疫苗后在醫(yī)院進行了核酸檢測,采樣時間為11:26。之后返回店鋪,中午與其妻子趙某芝,女兒張某新及閆某國在店鋪內共同用餐,由閆某國在王莊街粉絲牛肉湯買回午餐,餐后16時左右一家三口駕車前往禹城市東方大廈購物,16:39張某波與其妻子趙某芝和女兒張某新進入東方大廈,相關節(jié)點:16:48在鑫意黃金處。17:14二樓童裝,17:36在二樓家電處。17:38三人離開東方大廈,驅車返回店內,約19:10左右離開店鋪,前往楊莊大橋派特加油站加油,后三人駕車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6日,一直居家未外出直至被集中隔離前。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在上述時間、上述地點可能與陽性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有過近距離接觸者,請立即聯系當地村、社區(qū)或疫情防控部門(咨詢報備電話附后),落實相應管控措施。若隱瞞不報,一旦造成后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請廣大市民關注官方權威發(fā)布,積極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線,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禹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28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大禹城事 編輯|李藝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