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曹清通訊員王仕超)4月27日,市教育和體育局印發《2021年夏季預防溺水告家長書》,要求家長增強安全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避險及自我防范意識,提高自救能力。
告家長書對溺水事故的發生原因、多發時段、高發地段等進行了提醒,要求家長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傳授防溺水安全相關知識和技能,教育孩子做到“六個標準”,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如遇到未成年人在沒有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私自在池塘、河邊、水庫等危險區域游泳、戲水、玩耍,家長要及時制止,嚴防溺水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