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真是彈指一瞬,算起來從1985年入警隊到今天,我已經在警察這個崗位上呆了30年了。對于一名警察來講,警車是警察日夜相伴最為重要的警用裝備。 30年來,我親身經歷了警車從自行車到挎斗摩托車,再到汽車的歷次變遷,親身感受到了警用裝備日新月異的可喜變化。
1985年,我被分配到甲馬營派出所工作,當時的民警們還都是騎自行車辦案。記得剛到派出所的那個夏天,我與兩名同事到東堤口村處理一起治安案件,東堤口離派出所有9公里的路程,上午九點騎自行車出發,處理完案子已經是下午時分了?;厮穆飞?,天氣驟變,下起了大雨,我們沒帶雨具,只能加速蹬車。在王小屯村,一個陡坡橫在我們面前,我們只好推車上坡,一人在前掌握方向,兩人在后用力推,仨人就這樣喊著口號、冒著大雨翻過了土坡,回到所里之后,我們各個都成了“泥猴”,惹得其他同事笑個不停。我想,若是說我們這代人總愛懷念青春,倒不如說是懷念那個苦中作樂的年代。
后來甲馬營公社為方便民警出門辦案,決定為派出所購置一輛摩托車,很快,一輛由省廳統一配發的扶貧摩托車來到我們所。
摩托車被送到所里的時候,同事們激動不已,紛紛穿戴整齊來和這個新鮮物件合影留念。輪到我照的時候,剛擺好姿勢,一名對摩托車也很好奇的武裝部同志,幾步小跑過來搶在快門前坐到了車的挎斗上。有了這個小插曲,這張照片變得更有意義。
這輛摩托車花費了8000多塊錢,對整個公社來說,絕對是一筆巨大的支出。當時甲馬營派出所有四名正式民警、四名聯防隊員,現在有了這個新裝備,大家的干勁更足了,遇個案子,大伙吃住在所里,好幾周不回家也沒有怨言。
89年7月份,我在辦理戶籍的時候聽人講,最近一段時間,總有不法分子在夜間攔路搶劫。 80年代的110報警機制還不完善,派出所的工作主要以預防為主。為了保護群眾,我們制定了一個巡邏抓捕方案。每天天色一暗,我們就分組行動,一人留所值班,三人騎摩托車各村巡邏,我和剩下的同事負責到案子易發地段定點蹲守。我們分好位置,就藏身于棉花地里,屏住呼吸,任憑蚊蟲叮咬,一呆就是四五個小時。整個過程中,大家高度警惕,沒有絲毫困意,凌晨一兩點回到所里后,才覺渾身酸痛,躺下就能呼呼入睡,第二天再正常上班,巡邏、蹲守……辛苦沒有白費,自那以來,甲馬營很長時間再也沒有發生過類似案件。
即便是這樣高強度的工作,我也從沒聽到身邊的同事們叫過一句苦,喊過一聲累。那種一門心思只顧工作不求回報的精神,至今激勵著我。
30年一晃而過,我也早已輾轉了多個崗位。今年9月份,我又回到搬了新址的甲馬營派出所。一進院,就看到幾輛嶄新的警用轎車停在院內,藍白相間的車身讓人肅然起敬,幾名帶著單警裝備的年輕同事坐上警車正準備出發。
看著眼前似曾相識的一切,再回想自己參加工作這30多年來發生的點點滴滴,從最初一輛破舊的自行車辦案到如今一輛輛嶄新的警用轎車出警,時代進步的太快了。而隨著這些警用裝備的不斷更新換代,我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慢慢變老了,但作為一名警察,不論身處何地、身居何職,那股懲惡揚善、為民服務的念頭卻早已在我的心中牢牢生根,永不改變。
羅冀生 口述 張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