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社會,但凡賣地,都是根據土地面積和土地質量來論價。至于價款,則依照慣例或按銀子以 “兩” ,或按銅錢以 “吊” 、“貫”作為貨幣單位,概無其他稱謂。然而,在一份清初的地契里,卻出現了 “價錢一盤”的說法。從字面上看, “一”為量詞,而“盤”字用的很是蹊蹺,讓人莫名其妙。因為它并非貨幣單位,世人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 地契稱: “立賣契人陳進舉,為耕種不便,今將自己家西東西地一段,計地六畝四卜八厘九毛六絲。其地東至辛言,西至皇堤,南至賣主,北至程有文,四至分明。今同中人閆九經說合,賣于陳進科名下為業,言明共價錢壹盤。其錢交足無欠,恐后無憑,立契為證。
??? 乾隆四年十月初六日
??? 長活柒拾步整,東活貳拾壹步五卜,西活貳拾叁步整。又外有車道在地東頭,計地壹畝九厘。南北長活一百叁拾步零八卜,橫活貳步整,活同。”
??? 契中所稱之事,發生在山東布政使司東昌府恩縣一鄉七圖魏莊 (今屬武城縣李家戶鎮),距今已有275年的光景。賣主陳進舉與買主陳進科為同胞兄弟,系魏莊陳氏的二世祖。兄弟之間發生土地交易,原本不足為奇,然而令人費解的是,緣何會在土地交易額的稱謂上如此蹊蹺呢?
??? 欲知個中奧妙,還須從他們的父親說起。早在清順治元年,其父陳國士攜妻帶子,用扁擔挑著年幼的兄弟倆,由直隸冀州棗強縣陳家樓 (今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新屯鄉西岳莊)遷徙于恩縣。起初打算落戶于辛莊,但因該村辛氏為大姓,認為有 “辛 (新)”則不顯 “陳”,日后必無出頭之日,于是復徙魏莊。適值這兒有 “金”姓,若二姓相合,此乃 “家趁陳金”之吉兆,遂決然在此安家落戶,繁衍生息。
??? 時至乾隆四年,俱已壽愈耄耋之年的兄弟倆,自感時日無多,忙請閆九經出面,商量一樁 “家事”,亦即為弟弟陳進科解決祖塋之事。原來,兄弟倆分家后,雖然都是 “四世同堂”、多支多脈,但家境狀況差距太大。老大陳進舉比較富裕,可謂 “小康之家”;而老二陳進科因生活拮據,至今連祖墳地也買不起。哥哥見狀于心不忍,本欲白送一塊地,以作長久打算。后經再三斟酌,覺得又有不妥。為避免落下話柄,并防止后世子孫發生糾紛,遂公開由中人出面說和,書寫了地契,而價款和付款方式,由買主在磁盤中僅放了一枚制錢,用紅布蓋著當場交與賣主,借以兆示此地系“賣”,而不是 “送”, “價錢壹盤”之說,便由此而來,知者無不感嘆其德。是啊,土地有價情無價,如鏡前人照后人。其良苦用心,情義可鑒,堪稱 “兄友弟恭”的楷模。
??? 在農民視土地為“命根子”的年代,一文錢能買下近八畝地的消息不脛而走,一時成為十里八鄉的美談。如今,近300年過去了,魏莊人仍然流傳著“哥哥賣地,價錢壹盤”的那段佳話。
??? □陳仲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