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大運河的繁忙景象
上世紀初,大運河上的百姓生活
上世紀初的運河船
乾隆年間,山東督糧道署示意圖
□本報特約撰稿人 王德勝
農耕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幾乎各個地域文化都因此呈現出農業文明的厚重積淀,德州也是這樣。但是,大運河漕運改變了這一切,漕運文化促成了德州的華麗轉身。
德州,“枕衛河為城”“控王齊之肩背,為河朔之咽喉”,是一座因糧倉而建的軍事重鎮。漕糧轉運、軍糧囤積不僅帶動了糧食貿易的繁榮,而且對德州經濟、政治地位的提高具有重大意義。明清時代,德州倉成為運河沿岸的四大名倉。
先有北廠街后有德州城
北倉又叫北廠。《德縣志》記載,金天會七年(1129)在德州城北三里許的地方設置將陵倉,也叫北倉。古代把有空地可存放糧食及貨物的棧房稱為廠,因此這一帶得名北廠,這時候距離德州城的建設,還有168年。也正是從這時候起,德州被賦予了獨具特色的漕運文化符號。
當時的北廠緊靠運河,由西南街、東北街組成。河道內,滿載糧食的漕船、南貨北運的商船、竹篷瓦蓋的客船、畫舫舷窗的官船,連接如織,銜尾相隨。無數道跳板將船與碼頭銜接起來,裝卸漕糧及其他貨物的勞動號子,此起彼伏,肩抬人扛的腳夫來來往往,川流不息。
西南街以東,東北街以南,是一片寬闊的倉廒區。附近許多州府縣的農戶,趕著驢車、牛車,推著獨輪車,滿載糧包前來德州倉口,交收運官員驗收。
車馬行人密密匝匝,萬頭攢動,好像一個龐大的糧食集場。街上熙熙攘攘,商賈云集,戲樓、茶館、店鋪、鹽廠、酒肆鱗次櫛比,物品琳瑯滿目。
各種身份的人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消費場所。進飯館打尖用飯的交糧農、裝卸車船腳夫、衙門差役兵卒、小商小販、過往的行人,花錢寥寥,經濟實惠。進出那些大飯莊的,就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了。有升、遷、調、補的過往官員,南北的富商大賈,考取功名的文人學士,游山玩水的豪紳名流、騷人墨客、公子闊少等。
當時的北廠有三大著名建筑,分別是大王廟、泰山奶奶廟、天后宮。
明嘉靖二年(1523),兵部主事趙時春修建了大王廟,還寫了《祭衛河神文》一文,祈禱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大王廟供奉的是漕運之神——南宋時期的金龍四大王謝緒。北廠的大王廟與夏津、恩縣、武城的大王廟在當時都頗為宏偉壯觀,成為南來北往人士拜謁之處。
大王廟背城面河,東房4間,塑有金龍四大王像,南側有翼房4間,為守廟人居住。大王廟地勢平坦,不與民宅聯棟。四大王是船戶虔誠信仰的主神,在德州碼頭裝貨起航前,到廟內許愿,卸貨返航回德,來廟還愿,常年香火不斷,善男信女絡繹不絕。
漕運文化在北廠體現得淋漓盡致,北廠成為運河沿岸重要的地域符號節點,這種情形一直保持到明正統十四年(1449),德州倉搬遷到城內,北廠繁華逐漸落幕。
德州倉的興盛
大運河舳艫千里,德州九省通衢,德州倉的變遷從一個側面,見證了明清以來漕運文化的發展歷程。
德州的倉源于隋,起于金,興于元,盛于明,衰于清。
隋煬帝繼位后,政治中心在北方,糧食需江淮地區供應,同時也為加強對東北和江南地區的控制,于605年至610年,開鑿了著名的大運河。德州段運河是608年伴隨著永濟渠的開通而通航的,可航行龐大的龍舟。
金天會七年(1129),在德州建設將陵倉,通過運河轉運河南來的糧食。
元世祖忽必烈非常重視對運河的開發利用,注重建造船只,充實漕運機構。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開通濟州河、會通河后,大運河全線貫通,成為全國南北漕運的大動脈,德州“控燕云而引徐兗,襟趙魏而帶溟岳,神京藉為咽喉,漕艘由之通達”(明陳亮彩《重修德州城記》)。元政府改將陵倉為陵州倉,年漕運能力由至元二十七年(1290)的151.3萬余石,到泰定三年(1326)發展到335.1萬余石。
明朝定都南京的時候,沿用了元朝漕糧運輸海運、漕運并行的機制,但當都城遷到北京后,大力整修了會通河,依托大運河,罷海運入漕河。
淮安、徐州、臨清、德州建設轉運站,明朝征收貢糧先集中于這4個地方,然后由漕運運往北京。淮安、徐州、臨清、德州被后人譽為“國家四大漕運糧倉”。
德州倉建設于明永樂十三年(1415),是在原北廠陵州倉的基礎上改建而來的。這時候的德州倉繁華興盛,達到了歷史的最高點。
漕運方式變革
德州倉的興衰是伴隨著漕運方式的改革而變化的。這其中,尤以明清兩代最為明顯。《明史·食貨志·漕運篇》有專門的記載:“自成祖遷燕,道里遼遠,法凡三變。初支運,次兌運、支運相參,至支運悉變為長運而定制。 ”這3種方法,都和德州有密切關聯。
第一,支運。從永樂十三年(1415)開始正式執行。是指在京杭大運河的沿線設淮安、徐州、臨清、德州等倉,各地將漕糧就近運交糧倉,然后由官軍分段運送。
據《明史·漕運篇》記載:宣德四年(1429),江西、湖廣、浙江收上來的糧食存在淮安倉,大約50萬石;蘇、松、寧等地收上來的糧食存在徐州倉,大約274萬石;常、揚、滁等地收上來的糧食存在臨清倉,大約220萬石;山東、河南收上來的糧食,存在德州倉,大約300萬石。當時,淮安衛軍運至徐州倉,徐州衛軍運至臨清倉,臨清衛軍運至德州倉,德州衛軍運至通州倉存貯,每年4次。
由于德州倉對標河南、山東兩地,因此與德州倉同時建設的,還有濟南府兌糧公館,濟南府轄69個州縣,其中24個縣直接將糧食交到德州倉。此外,還建設有常豐倉,也叫預備倉,貯存德州各項支用之糧,負責德州儒學等公益教育的廩糧支出,歸地方管理。
第二,兌運,是支運的升級版。支運法需要農民運糧至倉,江南偏遠地區的百姓運糧入倉,往返時間很長,有的甚至長達一年,存在誤農誤時等現實情況。于是宣德六年(1431)開始規定:各地百姓將糧食運至淮安、瓜州等地,兌于衛所官軍,然后由官軍押糧入京。不再以臨清倉、德州倉為中轉站,其功能相對下降。這種方法,老百姓雖然節省了運輸時間,但需要承擔路費,更要額外上交數量不等的耗米。
當時,對于相對近便的河南、山東來說,仍然實行支運法,農民直接把漕糧運至臨、德二倉。
不過,這次變革對德州的影響也是巨大的。德州倉由盛而衰轉折開始。明正統十四年(1449),德州倉遷至城內南門東街。關于糧倉的搬遷,明萬歷《德州志·戶部監督分司題名記》中說,是因為那年發生了土木堡之變。但筆者認為,這與兌運法的實施不無關系。
預備倉移到城內后一分為二,移到西門內的叫常豐倉,附近這條南北街巷被稱為倉樓街(今美麗華大酒店西墻后的小街,南起建設街),向北連接它的胡同叫常豐胡同;移到城隍廟南的叫預備倉,預備倉街由此而來,也是一條南北走向的街道。大體位于原城隍廟市場東側,南起東方紅路,北接三八路。
隨著糧倉的進城,原來設在北廠的鈔關也遷到了橋口附近。乾隆六年(1741)二月,曾對鈔關所設分關口岸進行檢查,經查德州、魏家灣、尖莊、樊村廠四處皆系“相沿已久,并非近日增添,自應照舊設立,奉部覆準”,其他予以撤除。
第三,長運。從明成化七年(1471)開始執行。為徹底免除農民運糧負擔,當時朝廷令淮安、徐州、臨清、德州四倉實行支運的漕糧全部改為在碼頭就近交兌,然后轉交官軍專門運輸。
從此,長運成為定制。那時候運軍直接下江南,到各州縣的糧倉收兌漕糧,農民更方便了,但交的糧食也更多了,除了加征運費、耗米外,另加征一斗(合6公斤)米為渡江費。
此后,漕運方式再無變革。隨著長運法的全面實施,臨清、德州水次倉的中轉功能日益減弱,倉場規模日益縮小。發展到明嘉靖年間,德州城里的糧倉主要有:常豐倉、預備倉、本州倉、常盈倉。
明崇禎元年(1628),位于德州城西門內倉樓街的常豐倉遭災,歸并到德州倉,合稱常德二倉,此時,距離其誕生的永樂十三年(1415)已經過去了213年。到了清朝,該倉成為標準的軍糧庫,專門每月為滿蒙旗兵和運糧綠營兵發放兵餉。
清雍正八年(1730),在衛署前建立軍糧庫24間,稱德州衛新倉,用來存儲德州左衛屯墾的糧食。第二年,在州署東側修建了糧庫120間,稱德州新倉,除了儲存常谷和社谷外,還儲存漕運過程中的漕米。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伴隨著漕糧北運的式微,曾經名噪一時的臨清倉撤銷了,正式并入德州,新的名字叫德臨倉。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停止漕運,有著千年歷史的漕運終結了它的歷史,糧倉逐漸消失。
除漕糧倉外,德州還有眾多的民辦糧倉——義倉和社倉,為官督紳辦,用于儲存社谷以備災荒。義倉為縣一級單位,一般在縣政府所在地設置倉廩。社倉則普及范圍較大,一般設在村鎮。
義倉和社倉制度源起于隋朝,就像現在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一類,年輕時交年老時用,無病時交生病時用,無災時交災荒時用,由此可見一千多年前古人高明的創造力和智慧,實在是了不起。
管理機構更迭頻繁
德州的漕運管理機構從元朝以來,規格就非常高。當時,元政府在德州設直捕盜司、達魯花赤、監支大使等官職,駐扎大量軍隊統管漕糧運輸和安全,主要任務是保護河南、山東的物產運回元大都。
隨著明朝罷海運轉漕運,德州的漕運管理機構達到空前的高規格。
中央直屬部門主要有戶部監督分司、戶部監兌分司和漕運公館。
戶部監督分司,與德州倉同時設立,是中央戶部駐德州掌管漕糧、德州倉事務的官署,長官由戶部主事或員外擔任,一年一輪換,稱為部使,正五品。 1449年,隨著德州倉遷到城里,戶部監督分司也遷到目前的市檢察院院內,改名為戶部管倉分司,職能不變,德州也一度多了一條戶部后街。
戶部監兌分司,是設在德州的一個協調機構。當時,德州倉的糧食來源有二:一是陸運而來,民運州管;二是水運而來,軍運衛管。由于運輸隊伍、管理機構不同,匯集在一起就容易產生矛盾。
為此,明弘治六年(1493),中央戶部在德州城內東南方、州治的東側設立了戶部監兌分司(目前廣電中心東側),用來協調交漕糧的地方官府、民戶和運漕糧的衛軍之間的關系,保證暢通。其長官為戶部主事,正六品。明萬歷年間,戶部監兌分司裁撤。
漕運公館,隸屬于中央兵部,建立于明正德十年(1515),在城里的西北方向,大體位于目前勝利街北頭。明清兩代,德州漕運一直由德州衛軍承擔,漕船同時還捎帶有商貨,漕運公館就是辦理漕運事務的機構。
省屬部門主要有濟南府兌糧公館、萊州府通判、山東督糧道。
濟南府兌糧公館也叫山東兌糧公館,與德州倉同時設立,駐在北廠附近。濟南府轄69個州縣,其中24個縣直接將糧食交到德州倉。
康熙四年(1665),戶部管倉分司撤銷,萊州府通判受命接管德州倉,駐地依然在目前市檢察院院內。通判為正六品,本是明清時一個府的重要官員,分管糧鹽、水利等工作,被委任管理德州倉的萊州府通判,已經超出了一府范圍,屬于特別任命,除負責征管工作外,還負責押運漕糧。清代規定,衛所軍丁輸送漕糧的時候,必須由押運官隨船監督押運,防止失竊、失火等事情。康熙三十六年(1697),萊州府通判回歸萊州,不再負責德州倉的事情。
濟南糧捕通判是萊州府通判的繼任者,辦公地點不變,但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出現了倒塌現象,歷任通判都是租賃民房辦公。光緒二十八年撤銷,這時候的辦公衙署舊址,荒廢成了海子。
與濟南糧捕通判署同時設立的還有山東督糧道,兩家合署辦公,主要職能是掌管監收山東省有漕糧任務的府、州和縣,將漕糧或銀兩匯總后,存在督糧道庫交付漕運或暫存。光緒三十一年(1905),山東督糧道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