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淑敏/文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說一個畫家喜歡畫高跟鞋,為了把自己作品分享出去,于是他總是尋得城市沉睡的時刻,在街巷亦或橋梁的某處勾勒出他高跟鞋的模樣,而好事者追尋他作品的痕跡,也總能發現他心靈美好的樣子。
由此想到高跟鞋,第一次關注它,依稀地記得那是小學五年級。當年的同桌相比同齡人愛美,還記得她三四天沒有上學,最后穿著一雙至今讓我有著清晰印象的高跟涼鞋走進了教室。現在想來,那棕色高跟鞋也是美的,假如在哪個角落里再遇到相似的一款,今天的我一定買下來收藏了。后來,聽說同桌在家哭鬧了三四天不吃不喝,才如愿得到了和姐姐相同款式的那雙高跟鞋。
我喜歡鞋,源于父親出差總是給我帶回漂亮的鞋子。而穿上高跟鞋始于初中,還記得當年春節前,父親給我們家一人買了一雙皮鞋,我的是一雙半高跟,當時喜歡的不得了。也就由那時起,高跟鞋就成了我的經常,平跟鞋則成了偶爾。
細想這么多年穿高跟鞋的體驗,那就是高跟鞋穿早了,身體為了平衡,更多的是造成了后仰,頗有些看向“高處”的感覺。重要的是乍一穿上平跟,瞬間踩空的那份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體會到的。盡管如此,仍然喜歡著,半高的、坡高的、內增的、特高的……各式各樣的鞋子一大堆,鄰居和同學都說我有鞋癮。
最近幾年,試著說服自己趨向穿平跟的,但總覺得那不是我的平常,就像特意穿了件新衣出席聚會一樣不自在,即便是步行,都喜歡穿著適腳的粗高跟。喜歡穿跟喜歡畫,本是相同的道理,諸事只因喜歡,便有了堅持下去的理由。
穿出自己的模樣,走出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