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平原融媒記者 李旭)為規范全縣中介服務機構價格行為,維護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秩序,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日前,平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縣各中介服務相關經營者發布《規范中介機構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告誡函》要求各中介服務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在辦公及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規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
平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價監股副股長王超說:“各中介服務相關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縣市場監管局將開展多種形式的市場巡查和重點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經營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歡迎廣大群眾和消費者進行監督,如發現上述違法問題,可以撥打12345、12315投訴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