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龍
端午假期將至,消費和旅游市場即將進入一個小高峰。在以往的假期中,關于某地商家趁假期宰客的事情時有發生,失去了好口碑就等于失去了消費者、失去了消費市場。弘揚誠信文化,推進商家誠信經營,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對提振消費信心、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城市意義重大。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弘揚誠信文化,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都對誠信經營作出了相關規定。盡管如此,仍有商家違背誠信原則,用“陰陽合同”“霸王條款”欺騙顧客,不但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抹黑了城市形象。文旅業發展不是“一錘子買賣”,如果只把工作重心放在靠提升知名度吸引游客到訪上,而忽視了對內部的監管,那么引來的只有“頭回客”,而不是“回頭客”。我市文旅資源豐富,在消費市場全面復蘇的當下,唯有抓住機遇,將守信、品質作為根本,做長期生意,才能實現消費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忌為了幾粒芝麻,丟了自家聲譽,壞了城市品牌,毀了經營根基。
加強自律,規范經營行為。商家與市場環境的關系可謂是魚水關系,商家的一些違法行為可能一時得利,但擾亂了消費環境,終會付出代價。況且,商家的財富來自消費者,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商家要樹立長遠發展、規范發展、誠信發展的理念,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時兼顧到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人民利益,嚴格遵守市場經營法律法規要求,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做誠信經營的表率,維護良好的消費市場。
嚴明制度,規范市場秩序。消費市場主管部門應主動履責,越是消費旺季越要發揮監管作用,要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完善懲處措施、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此外,還要加強社會宣傳,將消費有關的法律法規、典型案例通過“三微一端”、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還需要社會各界力量的共同參與。消費者行業協會要發揮自我監督、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作用,制定商家經營管理辦法,對違反行約行規的商家進行處理;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曝光各類失信商家行為,對違法違規商家進行嚴厲譴責;廣大消費者要提升維權意識,做好證據采集、保留,對商家違法違規行為積極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失信行為無處遁形。
一座城市樹立好的口碑形象非一日之功,卻可能因一、兩件失信“小事”毀于一旦。消費市場要想實現長遠健康高質量發展,既離不開各方的珍視呵護,也離不開職能部門嚴格的日常監督執法,更離不開行業自律,期待商家都能自覺樹立良好形象,共同打造健康規范的消費環境,為德州經濟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