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廣
“陳先生,您的犬只沒有辦理犬證,按照《德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我們給予您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6月16日晚,市公安局德城分局聯合城管德城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組成的養犬管理聯合執法隊伍,開展不文明養犬集中整治,在富民小區發現居民陳某養犬未辦理犬證,對其作出相應處罰。這是我市開出的首張不文明養犬罰單。
不文明養犬行為被依法處罰,成為約束養犬人規范文明養犬行為的范本。城市管理有法可依,一方面,政府出臺養犬管理辦法,明確文明養犬的各項規定。另一方面,有了制度,就必須嚴格執法,絕不姑息。若不嚴格執法,城市文明如何維系,市民人身安全如何保障?首張罰單的開出,也彰顯了制度的嚴肅性與規范性,每個市民都應認識到,文明不僅是一種主觀意識,更應該成為一種自覺的行動與習慣。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文明是一種習慣,而習慣的養成重在細微處入手。從穿衣帶帽、言談舉止都體現其中,外出遵守交通法規,乘車要尊老愛幼,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正其身,慎其行,一聲謝謝,一個微笑,一次攙扶,就可以拉近人與人的距離,傳遞溫暖的力量。
養犬展現的是愛心,反映的卻是人的文明素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僅僅滿足于自己的喜好,卻損壞了城市的風景,甚至侵害了別人的切身利益,那么就需要制度來約束與管理,對于不文明養犬行為必須加大處罰力度,讓人們從心里認識到不文明行為是要受到懲罰的,進而養成自律的文明的習慣,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自覺行為。
如今,德州正在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我們欣喜地看到身邊發生的變化,比如過馬路遵守交通秩序成為大家的習慣,車輛看到行人主動停下來禮讓成為一種習慣,環境更加優美了,文明用語多了,城市榮譽感強了,這些都是將文明意識變為行動自覺的具體表現。
社會管理是一項人人參與、共治共享的工作。一個城市文明素質的整體提高,需要管理者的主動作為,需要各項制度的落地與執行,更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積極參與,共同為維護城市的文明公約,讓“文明點滴,從我做起”的主觀意識與行為規范知行合一,培養自己的文化教養和道德素質,成為德州文明的踐行者與宣傳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