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縣檢察院圍繞破解新形勢下民行檢察監督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瓶頸”做文章,積極調研,探索創新,在全省創新試行《夏津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的決議》、《夏津縣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暫行規定》,拓展民行監督領域,有效提升了法律監督水平和效果,使全縣行政執法程序更加規范,依法行政意識更加濃厚,法律監督效果更加明顯。
??? 縣檢察院緊密結合本地行政執法中,出現的執法不規范、對行政執法權的行使缺乏有效監督機制等問題。在深入調研、廣泛論證的基礎上,依據《憲法》和2009年11月28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了《夏津縣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規定(試行)》,報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形成《夏津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的決議》,并建議縣委、縣政府以《夏津縣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暫行規定》在全縣發布實施。
??? 兩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文件的實施,首先,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制度規范。從制度層面上加大了規范力度,為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其次,形成了有效監督方式。一是對審查終結的案件,可能存在隱患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醒引導。二是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訴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訴。三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或濫作為,人民檢察院可直接向有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或督促其依法履職。四是對在行政執法中涉嫌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的,人民檢察院可依法立案查處。五是對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責任人存在違犯黨紀政紀的,人民檢察院可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從多渠道保證了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有力、有效運行。
??? 此項創新工作試行以來,收到良好的法律監督效果。一是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8月,檢察院針對山東電視臺《生活幫》欄目曝光“黑作坊”加工一次性餐飲用具問題,檢察機關立即與縣工商局配合,對我縣經營一次性餐飲用具生產廠家進行“拉網式”檢查,對4家違規生產廠家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罰款9000-15000元的處理,保證了人民群眾的餐飲安全。 9月5日,根據群眾反映,縣城東外環2個生活垃圾處理場散發刺鼻臭味,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強烈要求清除染源。縣檢察院根據調查核實,立即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他們迅速采取措施,強化科學填埋,抑制污染,消除異味,實現城區垃圾處理無害化,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二是促進了行業規范管理。該院在調查中發現,全縣有400余家民營企業,用工達30000多人,可實際只有200多家企業共16000多人參保。鑒于企業參保意識不強,監督檢查力度不夠等原因,檢察機關及時向縣人社局發出《檢察建議》,該局及時研究制定了推進民營企業勞動合同簽訂與社會保險費繳納的配套政策,建立了夏津縣社會保險檢察網,其中一民營企業一次繳納工人養老保險金620余萬元,維護了養老金征繳秩序,保障了工人合法權益。三是促進了依法行政。該縣檢察機關嚴格履行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職能,對在監督中發現的行政執法人員違法行為,依法移送辦案部門立案偵查。今年以來,先后立案偵查了國土局2名執法人員玩忽職守犯罪案件,物價局2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案件,目前,兩案4人均已移送起訴,其中1案2人已作出有罪判決。兩起案件的依法查處,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全縣行政執法工作呈現出自覺按秩序、制度履職,按法律要求辦事,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新氣象。□ 孫宗勇 張紅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