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政策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的長短計算。具體為: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鞏丙先)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