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平格的“形象工程”
□郭峰
朱平格是清代濰縣人,從乾隆十五年(1750)到二十三年(1758)間當了八年樂陵縣訓導,主管全縣的文化工作。
乾隆十四年(1749),樂陵縣雪災,縣學宮和明倫堂因受潮久不能干,所以一直到乾隆十五年都未使用,朱平格到任后決定要全部拆掉重修。
有人勸他說,“或以歲歉將少俟”。我們縣前年大旱,去年雪災,百姓連續兩年遭遇災害,民力已相當困乏,況且學宮和明倫堂雖然受潮,但晾干后也并非不能用,能不能等以后再修?但朱平格卻認為:“是何事哉?茍不力圖,真緇衣黃冠之不若矣。 ”學宮和明倫堂是關乎朝廷形象的大事,再不修就連廟宇道觀都不如了!所以他“毅然謀新”。不僅重修了學宮和明倫堂,而且還又新建了忠義、孝節兩個祠堂,并擺滿全套的祭品。整個工程“一時矞(極美之意)新”。
在朱平格看來,學宮和明倫堂作為貴族子弟講學布道的地方,事關全縣形象和個人政績,是必要修得漂亮華美才行,而百姓利益是不在他的考慮之內的。
但他忘記了,歷史自有公道。所以我們看到《樂陵縣志》是這樣評論他的:“親民之官,自古為重。昔何最不愿為臺閣,愿為劇縣,以其惠易及民耳。茲歷志前賢為來者,法三代以下,惟恐不好名。然盛德之士,又將以此言為不足道矣。”意思是說人們做官之所以愿意到政務繁忙的地方去,是為了能直接造福百姓。真正的有德之士,是以個人名聲和形象“為不足道”,而以心系百姓疾苦,為百姓做實事為重的。
朱平格也是永載史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