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宇
在我的記憶中,代銷點是一個村莊的商務中心,最熱鬧的地方。居家過日子,不管口袋里有錢沒錢,都離不開與代銷點的聯系。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每個村子都有代銷點,在村頭或者村子中心,臨街兩間店鋪,經營生活必需品。針頭線腦、油鹽醬醋、煙酒糖茶、蠟燭火柴、堿面電池、鞭炮螺釘、筆墨紙硯……凡是村里人過日子用得著的,應有盡有。
代銷點是一個村莊的商品零售點。我固執地認為,代銷點應該叫“代銷店”,是鄉鎮供銷社在每個村莊設立的分支機構,為百姓生活提供方便。因為國家免費供應的物資,都是在代銷點取回家的。直到改革開放以后,村里的小賣部多了起來,代銷點也完成了改革。
小時候,代銷點是我心目中最神圣的地方。我們買玩具、買零食,為家里買醬油,買母親做針線活用的頂針,都是去代銷點。手里攥著幾分錢,遞到高高的柜臺上,期待著老板遞過來一支鉛筆,或者一個本子,或者一包瓜子,別提心里多美了。
在代銷點做老板,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必須是處事公道,深受全村百姓信任的人。站在高高的柜臺里面,一邊給顧客取這個,拿那個,一邊收錢,不用做泥泥水水的體力活兒,真是一份令人艷羨的職業。
隔三差五的,老板騎上自行車,或者套上驢車去鎮上、去縣城。回來的時候,自行車或者驢車馱載著批發回來的貨物,然后分門別類擺放到柜臺上。銷售一件商品,老板能獲取一點點利潤,在鄉親們眼中就是有錢人。誰家缺錢花,常常來代銷點借錢,或者兌換零錢。
顧客都是村里人,去代銷點買東西是可以賒欠的,拿了東西直接走人。代銷點的柜臺上掛著記賬本,密密麻麻地寫著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人欠多少錢。到了秋后,或者臨近年關,欠賬的顧客會來代銷點還賬。老板則會找到欠賬的記錄,說出一個數字,然后用筆劃掉記錄,絕對不加一分錢利息。而還賬的顧客根本就不去看賬本,這種默契的相互信任,在民間演繹著人與人之間的溫馨。
那時候沒有電視機,沒有電燈,代銷點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聊天場所。尤其晚上,聚在代銷點里,或躺或坐,板凳上、床上坐滿了人。代銷點的罩子燈是村里最先進、最明亮的照明工具,有的人在燈下打牌,有的坐在角落里講故事,大多是道聽途說的八卦新聞。無論炎炎夏日,還是數九隆冬,代銷點里的一燈油耗盡,人們才意猶未盡地離開代銷點,回家睡覺。
下雨天,不能去田里勞動,代銷點依然是最熱鬧的娛樂中心,就連沉默不語的婦女,也一邊納鞋底,一邊聽男人們說笑。
有的人是代銷點的常客,只要不需要去田里,就徑直來代銷點,買一盒劣質的香煙,掏出來一支,蹲在角落里抽悶煙。
如今,代銷點已經變成超市,門口懸掛著花花綠綠的廣告牌,里面擺滿了琳瑯滿目的商品,卻再也找不回當年的熱鬧場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