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花
“千門開鎖萬燈明,正月中旬動地京。”每讀到這首詩時,我總能想起那年的正月十五花燈下,和老公初次見面的情景,禁不住嘴角上揚。
彼時,我剛滿二十三歲,母親就急火火地托人給我找對象。母親心疼我,想挑家庭條件好的。母親的命令不敢違,我見了幾個都不滿意,就不愿意再去支差應付了。因為這件事,我沒少受母親數落。母親逼問要啥條件,我笑稱:“要會寫文章,或者會攝影。年輕人必須得有追求和愛好。”
時至正月十五,父親的老同事胡老師跑到我家,張羅著給我介紹對象。胡老師說:“小伙子在學校做宣傳工作,長得白凈儒雅,喜歡攝影。今兒晚上六點半,你們一起去看燈展,小伙子在百貨大樓正門口等你,他穿深藍色大衣,挎著相機包。”
晚上,天空飄起毛絨絨的春雪。“正月十五雪打燈”,在紅紅的燈籠照耀下,雪花如一枚枚金色的蝴蝶在飛舞,點綴著元宵節的夜晚,一切都那么浪漫、美好!
遠遠地看著小伙子微笑著向我招手。我走近,只見他的頭發上、大衣上沾滿雪花,我順手替他輕輕拍打,他有點不好意思,靦腆地笑著。那天,帥氣的小伙子給我拍了很多的照片。我羞澀地看舉著相機的他,他端著相機久久凝視鏡頭里的我——花燈下,飛雪中,他眼里的女子,年華如玉,笑得明媚燦爛!
照片洗出來,我拿給家人看,父親一張張看得很仔細,說了一句話:“這小伙子,每一張照片都拍得很用心!”然后父親篤定地拍著母親的肩膀:“老伴呀,相信咱閨女的眼光,這個女婿錯不了!”后來父親悄悄勸慰母親:“你留意沒?咱閨女愛臭美,那天約會時為了好看,穿的單薄紅呢大衣,照相時她身上披的藍色大衣,肯定是那小伙子脫給她穿的。找一個知冷知熱的伴侶,勝過萬貫家財!”
來年,我們結婚了。我的父親把我的手放到新姑爺手里:“孩子,我把閨女交給你了。好好待她,好好過日子!”
剛結婚時,我們住著十多平方米的單元房。我們像小燕銜泥一樣,不停地為自己筑巢。天道酬勤,五年后,我們不僅有了大房子,還有了自己的店鋪。從撲蝶的時光到看山的歲月,我們相伴走過了一個個春秋冬夏,日子如甘蔗,一節比一節甜……
一次整理相冊,翻到我們初見的照片,和老公開玩笑說:“多虧你拍的那些照片了,要不我媽還不同意呢!”他壞壞地笑著點頭:“剛見時,你幫我拍打肩上的雪花,我就認定你是我這輩子的媳婦了!那時可比現在溫柔細致多了,上當了,上當了,哈哈哈……”沒想到,花燈下的我們相互這一“拍”,成就了一生的姻緣。
今年春節假期,我和老公去看燈展,他依然忙得不亦樂乎,拍燈也拍我,側面、正面、背影。我轉身回頭看他時,仿佛多年前雪還在下,白了我的頭,白了他的頭,那一雙眼眸,深情、澄澈、溫暖,一如初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