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益君
元宵節,是我國民族傳統節日之一,從西漢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
元宵節時在農歷正月十五,古人稱之為“元夜”“元夕”。元者,始也。農歷正月為首,而正月半又是月亮第一次“圓圓”的日子,人們以此象征吉祥如意,故而特別重視。夜,古人謂之“宵”,所以,“元夜”“元夕”又叫“元宵”了。
元夕節又稱燈節。據傳,漢武帝每到正月,總要在宮內張燈一夜,祭祀神靈,祈求風調雨順、人壽年豐。東漢的明帝篤信佛教,為了“禮佛”,更是詔令天下,規定正月十五家家點燈,通宵不滅,點燈習俗由此由宮中傳入民間。起初,正月十五叫“上元節”。唐睿宗時,天竺和尚婆陀于此夜燃燈千盞。睿宗在安福門上觀燈賞月,見燈月交輝,甚為壯觀,于是規定每年正月十五燃燈慶賀,并改“上元節”為“元宵節”。元宵節起初只正月十五一個晚上,唐玄宗時為三夜,宋時改為五夜,明太祖朱元璋時又規定,正月初八上燈,十七落燈,連續十夜,為我國歷史上最長的燈節。
自古以來,元夕鬧燈之風盛行不衰。唐玄宗時,紫禁城開燈市、設燈樓,“置百枝燈樹,高八十尺,豎之高山,上元點之百里皆見”。其氣勢可想而知。詩人蘇味道在一首詩中這樣寫道:“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為我們描繪出一幅皓月當空、花燈遍樹、游人如織、萬民同樂的盛世景象。宋徽宗時,用萬盞燈壘成“鰲山”,花團錦簇,壯觀秀麗,熱鬧非凡。明清以后,燈彩藝術向更加精巧的方向發展。明朝著名畫家唐伯虎在一首詩中這樣寫道:“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滿街珠翠游村女,沸地笙歌賽社神。不展芳樽開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這首充滿著詩情畫意的詩篇,令人感到春回大地,好一個華燈明月的美好良辰啊。
如今,元夕除了張燈、觀燈的習俗外,還有吃“元宵”的風俗。元宵,又名“湯圓”,是大家愛吃的節日食品之一,小小的湯圓,象征著團圓、吉利,寄托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愿望。在大多數地方,這一天還要舉行耍龍燈、舞獅子、踩高蹺、敲鑼鼓等娛樂活動,以表達人們的喜悅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