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明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寧津縣志》載:都勝,生于明正統年間,明朝成化年間舉人,是明朝著名廉吏,直隸省河間府寧津縣(今寧津縣)人。明成化二年(1466),都勝因勤政為民,廉潔自律,處事干練而被提升為都指揮僉事,奉命駐守揚州。
揚州是魚米之鄉,歷史文化名城,水運特別發達,而且還是明、清時期最重要的兩淮鹽場。鹽商在當地是一股非常大的勢力,這些鹽商不但堂而皇之地買賣官鹽,而且暗地里還販賣私鹽。明朝對販賣私鹽管控非常嚴格,《大明律》規定:凡犯私鹽者,杖一百,徙三年。情節嚴重者可判死刑。但在巨額利益驅使下,這些不法鹽商與官商勾結,進行不法交易。他們一方面對地方官員行賄拉攏,另一方面購買武器收羅匪徒,武裝販賣私鹽。
都指揮僉事在明朝是三品大員,在地方可以說位高權重。揚州眾多鹽商富賈聽到都勝上任的消息后,便在當地最豪華的“望江樓”擺下盛大宴會,要為都勝接風洗塵。然而等至下午兩點多,也沒等來都勝。以當地最大的鹽梟崔天彪為首的鹽商開始到都勝府上送禮單、遞名帖、登門拜訪,一時間人流絡繹不絕,門庭若市。然而這些人全都吃了閉門羹,都勝是誰也不見,禮物一概不收。幾天后,這些鹽梟坐不住了,紛紛跑到崔天彪府上研究對策。
崔天彪原是揚州街頭一個小混混,人稱“彪哥”,靠著打架不要命,聚集了一幫地痞無賴,混到了黑社會老大位置,手下養著幾百名亡命之徒,氣焰十分囂張。他先是通過賄賂官員得到了鹽業經營權,然后通過夾帶私鹽等非法手段迅速把買賣做得風生水起。就是這么一個亦商亦匪的人物,在揚州城里可說是呼風喚雨。為將這伙鹽匪一網打盡,都勝一方面打著抗擊倭寇保家安民的名義大量招募新兵,晝夜加緊訓練;另一方面派人化裝成乞丐、商販等秘密搜集崔天彪的犯罪證據。一天,都勝手下一得力校尉化裝成剃頭匠,進入到鹽匪戒備森嚴的藏匿窩點,終于發現他們的老巢,那里不但有嚴格訓練的鹽匪,而且還有兵器、旗幟。中秋月圓之夜,鹽匪們放松警惕,一個個喝得酩酊大醉,都勝運籌帷幄,立即命令枕戈待旦的新兵一舉包圍這個匪窩,將鹽匪一網打盡,全部擒獲。此舉大大震懾了鹽梟,為朝廷挽回了巨大損失,百姓無不拍手稱快。因為此次整飭鹽務,功勛卓著,得到憲宗皇帝的嘉獎,升為參將,全權負責保護水上運輸。
成化末年,甘陜等地旱災嚴重,莊稼顆粒無收,饑荒嚴重,餓殍遍野,朝廷立即下旨調集南方糧米,水運北上,賑濟災民。都勝接到旨令不敢怠慢,日夜奔波,命人四處張貼文告,發動民眾向災區捐米賑災,并責成富商巨賈出資購買米糧賑災,同時率先垂范,捐出自己全部薪俸用于賑災。僅半月,揚州就捐米一百萬擔,各種運輸車輛排了足足二十余里,蔚為壯觀。然后都勝親自率兵勇押送,浩浩蕩蕩送往陜西災區。此舉震驚朝野,皇帝頒詔褒獎。
都勝一生多任職于江南富庶的魚米之鄉,主管水運,人稱肥差,但他做官57年,身居富地卻一塵不染,兩袖清風,廉潔奉公,生活儉樸,每天只用豆腐佐餐,當時人們稱贊其為“豆腐官”。《明史》贊曰:“勝居官廉靜,歷任五十七年,所處皆膏腴地,而自奉簡淡,日食止豆腐。時因以為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