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廣利喬明德
張文瓘(606年—678年),字稚圭,唐貝州郡武城縣(今德州市武城縣)人。明經及第,歷任并州參軍、水部員外郎、云陽縣令、中書舍人、中書侍郎、大理卿。唐高宗年間,官至宰相、參知政事、同三品,累遷侍中。儀鳳三年(678年),反對征討新羅,抱病進諫病逝,追贈幽州都督,謚號為“懿”,陪葬恭陵。《唐書》有傳。
平反冤獄 斷案如神
張文瓘出身清河東武城張氏,隋朝大業末年遷居魏州昌樂縣(今河南省南樂縣)。自幼喪父,他孝順母親,尊敬兄長,以孝友聞名。唐朝貞觀年間,張文瓘參加科舉,以明經及第,補任并州參軍,開始了他的仕途生涯。龍朔元年(661年),張文瓘升任東西臺舍人、參知政事,成為宰相。咸亨三年(672年),張文瓘兼任太子左庶子,后改任大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職權。他一上任就復查案卷,不僅高效,而且公平,不到十天就決斷疑案四百余條,即使被他判處有罪的人也無怨言,無罪之人更是得以昭雪。有一次他病了,囚犯們都為他祈禱,希望他立即康復恢復工作,為他們主持公道,當時人稱他執法公平寬大。上元二年(675年)八月,他被拜為侍中;九月,兼太子賓客。這對他來說是好事,但知道他要離任后,囚犯們都放聲悲哭,流露出對他的依依不舍之情。他生性嚴正,對百官奏議多有糾駁,深受唐高宗的器重。張文瓘臥病之時,朝廷每有大事,高宗都會詢問是否已和張文瓘商議,若是商議過,便一概準奏,可見高宗對他的信任。
正直敢言 抱病直諫
唐高宗龍朔年間,張文瓘累授東西臺舍人、參知政事。顯慶年間,張文瓘在東臺舍人任上奉詔校勘四部群書。乾封二年(667年),被授同東西臺三品(其他時期稱同中書門下三品),實質為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成為宰相銜,從張文瓘開始。
當時唐高宗在位期間,決定建造蓬萊宮、上陽宮、合璧宮等宮室,又征討四夷諸國,飼養良馬萬余匹,以致國庫空虛。張文瓘進諫道:“秦漢征討四夷,建造宮室,致使國家覆滅,百姓減半。百姓不堪勞累,必會造成禍患,隋朝殷鑒不遠,陛下不可不進行反思。”唐高宗便裁減飼養的良馬數千匹,并厚賞張文瓘。儀鳳三年(678年),新羅反叛,唐高宗欲發兵征討。張文瓘正在家養病,得知后抱病進諫:“現在西部吐蕃入侵,正屯兵抵御。若再東征新羅,恐怕百姓難以承受。請陛下停止用兵,以安撫百姓。”唐高宗聽取了張文瓘的建議,取消了討伐新羅的計劃。
是年九月,張文瓘逝世,終年72歲,追贈幽州都督,謚號為“懿”。他生前曾為李弘的東宮屬官,因而唐高宗就讓張文瓘陪葬恭陵。唐德宗年間,張文瓘得以續圖凌煙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