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咱們買房,錢不夠,可以分期,也可以按揭。分期是直接跟開發商打交道,把不能一次付清的房款分開來交,每月交一點,什么時候交清,什么時候過戶;按揭是間接跟開發商打交道,先讓銀行代付,把房款一次付清,然后每月還錢給銀行,什么時候還清,什么時候把房本兒拿走。
????跳進歷史長河里追溯一下,分期和按揭都不是新鮮事物,分期購房曾經在滿清北京盛行,按揭購房曾經在民國上海盛行。
????滿清北京分期購房,僅限于旗人,而且僅限于公房。您知道,滿清前期對旗人施行的是免費分房政策。后來公房不夠分了,旗人內部苦樂不均,清廷開始搞房改,免費分房變成了福利購房——朝廷按優惠價把公房賣給旗人。然而即使按優惠價,也有一些旗人買不起,不能一次繳清房款,于是從乾隆年間起允許分期,房款在千兩以上的,可以首付一半,剩下的8年之內付清。嘉慶即位后,旗人分期購房成為定例,無論總價多少,都是首付一半,還款期限則視房款而定,500兩以上的7年付清,300兩以上的6年付清,如果房款在100兩以下,限4年付清。
????現在分期購房,開發商是要收息的,譬如一次付清是100萬,要是分10年付清就得收您160萬。乾嘉時期旗人分期購買公房則無需付給朝廷利息,只要在朝廷規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就行了,這也算是朝廷對旗人的一項優惠政策。
????進入民國,分期購房不常見,按揭購房卻在上海流行過。
????民國十六年,著名中醫陳存仁在上海老城區買房,一幢兩層小樓,賣方喊價25000塊大洋,陳存仁手頭只有5000塊,從朋友那兒借了10000塊,錢還是不夠,只好先簽房契,然后拿著房契去某個錢莊求助。錢莊用房契做抵押,替陳存仁付清了余款,陳某住進新房之后,再向錢莊還本付息,什么時候清帳,什么時候拿走房契。這就是典型的按揭購房,只不過當時辦理按揭的是錢莊,而不是銀行。也有銀行提供按揭服務的,像在上海開設分行的花旗銀行和香港國民商業儲蓄銀行,都有按揭項目。
????整個民國,可以按揭購房的城市應該只有上海,所以1936年3月4號的《申報》評論說:在上海買房跟在其他城市買房不一樣,在其他城市買房,必須攢夠全款,所以房地產交易量不大,房價也不是很高;而在上海,“以三四成之墊本,即可購置產業,向中外行商押抵六七成之借款”,只需要首付30%到40%,就能去中外金融機構辦理按揭,買下房子。民國時期上海的房地產市場一枝獨秀,房價畸高,原因之一就是可以按揭。
□李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