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年,廬江王李瑗謀反,唐太宗李世民殺了李瑗,把李瑗的愛姬留在了身邊。
一天,侍中王珪與李世民談話,見他身邊侍立著一位美女,便問是誰。李世民說:“這是廬江王李瑗的愛姬,李瑗殺了她丈夫娶了她。 ”
王珪對李世民的做法不滿,問道:“陛下認為,廬江王納姬是對還是不對?微臣心中弄不明白,所以大膽請教陛下。 ”
李世民不解地說:“殺了人,又搶了人家的妻子,是非已經(jīng)十分明顯,卿何必還要問呢? ”
王珪說:“廬江王殺人奪妻,陛下認為他不對。可是,廬江王因謀反被殺,他的愛姬卻留在陛下身邊,陛下不是明知故犯嗎?因此,我覺得陛下肯定認為李瑗做得對。 ”
李世民聽了,明白了自己的做法不對,便虛心納諫,立刻把美女送出宮去了。
李世民認為,“廬江王殺人奪妻”的作法不對。可是,李世民殺了李瑗,又留下了他的愛姬,這是言行相悖的。王珪的批駁用了揭悖反駁法,指出了李世民的言行相悖之處,使他頓時醒悟,明白自己的做法錯了。此即揭悖反駁,就是通過揭示與論敵言論相悖的地方來顯示其言論的荒謬、錯誤,從而順利駁倒對方的一種辯論方法。
論辯時,如果發(fā)現(xiàn)論敵的言論與其行為相悖離,即可揭露出來予以批駁。揭露出論敵的“言行相悖”之處,就能準確而迅速地擊中對方要害,使其啞口無言,俯首就擒。
在論辯中,揭悖反駁的前提在于論敵的論題虛假或者論證過程出現(xiàn)了紕漏,這就需要我們認真分析論敵的言論并發(fā)現(xiàn)其破綻,靈活運用這種反駁手段,以論敵言論的悖謬之處作為突破口,敏銳地抓住其破綻乘隙而攻,巧妙地彰顯對方自相矛盾之處,便可在論辯時達到不攻自破的克敵制勝效果。
□陳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