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任吉順)今年10月,平原縣審計局在縣級預算執行審計中提出一條審計建議,為該縣財政年增收入300多萬元。
平原縣審計局在縣級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該縣公共資金存儲不科學,主要是存款活期余額較大,不利于公共資金的保值增值。以2017年底為例,該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活期存款余額占總存款余額的21.36%,社保資金活期存款余額占總存款余額的22.83%,兩項資金年平均活期存款余額均遠遠高出資金支出所需活期存款金額。對此,縣審計局及時責成相關部門組織人員進行了測算,根據歷年支出情況和預計影響因素,及時調整了存款結構,將定期存款比例由原來的 77.2%調增至89.9%。僅此一項,可為縣財政年增收入3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