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11月20日,記者從德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中心獲悉,今后,通過省食品藥品許可系統辦理食品生產、食品經營、藥品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備案、第三類醫療器械許可、GSP認證等6類業務33項權利事項不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為全面貫徹落實食藥領域“放管服 ”改革,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解決好群眾辦事堵點問題,針對群眾反映“辦理各類許可證時,都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的問題,11月14日,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調整“一次辦好”事項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明確指出省食品藥品許可系統已實現自動獲取營業執照數據,企業申報端只需填寫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社會信用代碼,無需申請人上傳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登記證等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獲取方式不變),需在《辦事指南》中取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的權利事項共計33項。今后,辦理食品生產、食品經營、藥品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備案、第三類醫療器械許可、GSP認證等6大類33項業務時都無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據了解,申報過程中,涉及的33項權利事項,食藥審批部門通過“全省一張網”審批系統核對完申請人《營業執照》基本信息后,不再收取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他申報條件不變。申請人可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站查詢,申報前請認真閱讀申報事項的《辦事指南》。在“全省一張網”審批系統數據庫逐步完善以后,該局將會進一步按照市局部署安排擴大取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的權利事項范圍,為申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湯錦瑤通訊員王金鵬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