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一般來說,司機被查出酒駕的時間多在午后或者晚飯后,但是夏津的一位司機很“個性”,居然傍晚就被查出了酒駕。晚飯還沒吃怎么會喝酒呢?事情還要從頭說起。
12月11日傍晚,夏津交警大隊二中隊在城區中山北路人民公園路口開展機動車涉牌涉證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5點30分許,一輛黑色轎車由北向南駛來,交警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開車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時,竟然聞到一股明顯的酒味。交警感到奇怪,立即拿來酒精測試儀來檢驗,男子對此非常不滿,并說:“我沒喝酒,我連晚飯還沒吃呢,怎么會喝酒?”交警執意讓其做檢測,男子同意了。
經檢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3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這一結果連男子自己都愣住了,嚷著要重新測試。但再次測試后,結果仍然是35mg/100ml。男子這才一拍腦袋恍然大悟地說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來該男子中午和朋友一起喝酒,酒后睡了一大覺,傍晚的時候,男子又開車去辦事。由于已經休息了一下午,他自認為已經沒事了,所以就放心開車上路了,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
交警告訴中年男子,每個人的酒精消化能力不一樣,尤其是大量飲酒后,酒精在體內留存的時間會比較長一些,因此酒后一定要經過足夠時間的休息,最好是24小時后才能開車,這樣才避免被測出酒駕。最后,交警依法給予男子罰款1000元、扣駕照12分的處罰,并將男子的轎車當場扣留。(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滕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