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張峰黃敏)7月31日,陵城區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對3起微商銷售假藥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審理,該院副院長鄭松濤獨任審判,過程全網直播、當庭宣判,3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庭審過程僅用20分鐘,整個審理期限僅用5天,大大提高審判質效,節約司法資源。
該案中,被告人許某某、任某某、王某某均曾通過微信銷售過假藥或含有國家禁止添加成分的保健品或藥品。其中,王某某通過微信購進肉毒素和玻尿酸等瘦臉產品,并通過微信轉售給他人,經有關部門檢測,兩款產品均為假藥。根據違法情節,法院判處3人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商家企業要加強自律,誠信經營。不論在什么平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就會受到刑事處罰。同時,廣大消費者要正確、合理使用網絡,提高甄別網絡信息真偽的能力,正確選擇消費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