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區——“財務管家”聽庭審受教育
本報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張峰黃敏)8月27日,陵城區法院對某鎮政府工作人員鄭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進行開庭審理。陵城區組織各鄉鎮、街道財政所負責人及出納人員參加庭審旁聽,接受廉政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2年9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鄭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將其負責管理的單位公款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用于購買理財產品等,挪用公款共計2715萬元,非法獲益25338元用于個人消費。鄭某某在每次挪用公款后及時歸還,并在案發前和案發后將非法所得收益全部退繳。公訴機關認為,鄭某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官規范適用法律程序,有條不紊駕馭庭審,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關于犯罪事實與量刑部分的舉證、質證及辯論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各鄉鎮“財務管家”對本次庭審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整個庭審程序規范,法官思路清晰,大家“零距離”感受法律威嚴,深刻感受到違法犯罪付出的沉重代價,接受了一次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