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妥善執結涉民生案件——“暖冬執行”安民心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馬靜)上月28日,德城區群眾朱某和王某來到德城區法院,將兩面錦旗送到執行干警馬振遠和法官劉振明的手中,感謝他們耐心辦案,順利執結兩起涉民生案件。
在一起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件中,原告朱某不慎掉入某小區樓道的設備井內,造成身體嚴重創傷。事后,朱某將該小區物業訴至德城區法院。法院依法查明該物業公司在其管理范圍內未充分、合理盡到保障義務,對朱某的傷害應承擔賠償責任,于是依法判決該物業公司賠償原告朱某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2萬元。
判決生效后,被告公司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原告向德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案件后,執行干警馬振遠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多次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但該物業一直以財務狀況不良為由拖延履行。德城區法院隨即啟動強制執行程序,組織人員前往物業公司清查財務狀況。面對強大壓力和法律威懾,該公司負責人同意履行賠償義務,與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當場支付了一半執行款,并承諾將限期支付剩余賠償。
在另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德城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德州某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某工程款及逾期利息73萬元。判決生效后,該公司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該公司提出用“以房抵債”方式進行償還,但王某工程款里還包含十幾名農民工工資,該還款方案不能迅速執結農民工工資。為了盡快執結案件,維護申請執行人及農民工合法權益,德城區法院執行四室法官劉振明多次與被執行人溝通,并告知其如果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在執行法官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該公司將執行款一次性履行完畢,農民工工資也第一時間發放到手中,此案圓滿執結。
年終歲尾,各類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涉民生案件增多,為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德城區法院近日啟動“暖冬執行”專項行動,對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執,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